校团委关于2011年度北京市“爱心基金”申报资助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1-12-11

各年级组:

“爱心基金”是由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北京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希望工程北京捐助中心联合发起设立的,旨在对北京地区家庭经济困难青少年群体提供生活扶助、医疗救助和教育资助的青少年慈善基金,已资助北京市17000余名青少年,成为北京市共青团组织维护社会稳定,促进首都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公益项目。

2011年度北京市“爱心基金”从北京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希望工程北京捐助中心和北京卷烟厂共同设立的“中南海爱心基金”中发放,今年的资助工作按照“北京共青团100365首善行动”工作要求开展。为做好本年度受助青少年的推荐及资助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申报受助条件

1、具有北京市户口:

2、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月人均收入参照北京市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

3、学习努力,品学兼优;

4、年龄在18周岁以下。

二、资助金额:

中小学生资助金额为每人400元。

三、申报及发放程序:

1、由学生本人提出资助申请,申请时需填写《受益人申报表——中学生》一式两份;

2、学生所在街道、乡镇团委或学生父母所在单位团委对申请资助学生填报的内容进行审核,将符合受助条件的学生情况报团区委;

3、学生所在区或学生父母所在区团委审核无误后,将合格学生资料录入网站。纸质版需盖各团区委公章并报团市委社区部。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年级组按本通知要求,严格审核、确定帮扶对象,请于2011年12月14日前,将名单报至校团委。

北外附校团委

2011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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