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职工住宿退宿及缴费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2-01-05

尊敬的教职工:

按“北京市北外附属外国语学校关于发放教师交通费补贴、租房补贴及教师住校管理的有关规定”中关于“租住公寓房标准、收费标准、收费办法及操作流程”的相关规定,我公司现将公寓楼教职工宿舍本学期退宿及下学期缴费的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关于寒假期间住宿:

经公司研究决定,1月14日至2月11日,所有住宿教职工住宿费及公摊费由物业公司承担;宿舍水电费由住宿人员均摊。住宿期间同样需要严格遵守《教职工住宿安全协议书》的相关规定。

二、关于缴纳下学期住宿费的相关事宜:

下学期需要继续住宿的教职工,请在规定时间缴纳住宿费,逾期未交住宿费者,视为下学期不需要住宿,不再为其保留床位。

住宿费缴纳时间:2012年1月4日至1月13日

缴费地点:公寓楼前台

缴费方式:现金

物业经营部

2012年0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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