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13-01-06
按“北京市北外附属外国语学校关于发放教师交通费补贴、租房补贴及教师住校管理的有关规定”中关于“租住公寓房标准、收费标准、收费办法及操作流程”的相关规定,我公司现将公寓楼教职工宿舍本学期退宿及下学期缴费的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关于寒假期间住宿:
寒假期间,公寓楼无大型接待任务,不需征用教职工宿舍,为了减轻教职工因搬家而带来的麻烦,假期不需要腾出宿舍,且免收假期住宿费及公摊费,水电费自付。
二、关于下学期缴费:
下学期需要继续住宿的教职工,请在规定时间缴纳住宿费,逾期未交住宿费者,视为下学期不需要住宿,不再为其保留床位。
住宿费缴纳时间:2013年1月7日至1月20日
缴费地点:公寓楼前台
缴费方式:现金
外附物业公司
2013年1月6日
北外附校教师住宿费标准及特殊情形补交费用标准
职称
住宿标准
住宿费
元/人/学期
公摊费
押金
费用合计
特殊申请
补交费用
50周岁
以下
及以上
中二
及无
四人间
750
50
200
1000
三人间
4000
2000
5000
3000
二人间
6000
7000
单人间
8000
9000
中一
小高
870
1120
5120
3120
7120
中高
1250
6250
4250
职员
250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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