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目前的管理现状,经研究决定,成立“行政后勤综合管理中心”和“后勤财务纪检组”,建立“行政综合服务”的概念,创新管理理念,建构支持教育教学第一线工作的服务保障体制机制,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能,加强监督管理,促进学校事业的全面进步。
一、成立“行政后勤综合管理中心”和“后勤财务纪检小组”
主要职责:经校长授权,主管行政后勤总务等服务保障工作,特别是与工程、采购、财务直接相关的有关事项,协调并妥善处理与教育教学专业部门分管校长的日常管理专业事务的关系。同时,接受党总支下设的后勤财务纪检小组的监督。
下属机构:校办公室(外事办、校史编写室、人力资源部、档案室),物业公司,总务处,家长接待中心。
主要职责:受党总支部委员会委派,负责监督“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及后勤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特别要加强对于工程招标、采购招标的监督。监督只是属于规范性和工作纪律等方面的监督,以防范发生廉政风险。监督不干预正常的工作决策和常规工作的运营,要谨防出现“监督变为直接领导或代替管理”的偏差。
(一)组织机构(仅限与采购、工程有关或有较多交集的部门,校区等没有列入)
1.各校区的日常开支要于上学期工作计划同步制定,所有预算在使用时要符合开支的相关规定,不得擅自提高标准或转移他用。
2.预算内开支,2000元以内的,直接走执行程序,不必再打报告;2000元以上的,需进行简单的复审。
3.预算外的开支、工程类事项以及大额采购等,按下文的规定和流程执行。
Ø创客中心、图书馆、实验室、校艺术中心、宿管中心等非行政中心直管的部门
凡涉及采购、工程等事项,30万以内的采购和10万以内的工程,先经分管校长(校长助理)同意立项,然后根据金额按下文的相关规定和流程执行。相关规定见附件,主要流程:
金额超过30万的采购和金额超过10万的工程,交由大学后勤处、大学招标办或其他部门执行。
2.研制并修订学校的薪酬制度初稿,听取各方面意见,汇编整理并反馈至学校领导;
3.编制人事编制方案,协调各区域人事编制安排,拟订人事聘用合同,根据校长要求控制校内人员编制;
4.初审各类重大财务开支,并报校党政联席会议审批;
5.审核各类小额工程方案,在北京外国语大学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做好工程量测算,施工过程管理,决策报审及结算等事项,按有关规定向学校党政联席会议报告;
8.组织校内各类采购、基本建设、学生外出活动、课程或其他外包等招标事项,建立规范的招标操作流程并组织实施;
9.负责管理综合楼经营及日常运营,全面负责对外合作和外事管理;
10.自觉接受党总支“后勤财务纪检特别小组”的监督。
6.自觉接受北京外国语大学相关部门、海淀区教委后勤中心的业务指导;
2.负责参与监督项目采购(货物采购、工程采购、服务采购)的招标全过程。实现采购决策民主化、操作透明化、权利分散化、采购规范化、效益最大化。
4.发现违反制度或违纪行为或收到群众举报及时向校长、书记汇报。
2.项目参与人员合理性监督:依据项目具体情况,确认项目临时工作小组人员的合理性,无利益相关人员参加决策。要求参与成员签署保密或廉政承诺书。
3.供应商来源合理性监督:供应商信息来源公开、多元化,由不同部门提供,杜绝一个部门提供多个供应商,出现陪标现象。
4.议标、决策过程性监督:全程参与监督议标和决策过程,保证评价标准的公正有效,并在采购会议纪要上签署意见。纪检小组组长若因事不能参加,可报告总支书记,由总支书记指派相应的其他纪检同志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