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我校特成立全员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小组,即在以心理工作主管校长的领导下,建立由心理工作主管主任、各学部德育主任全面监督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施,以专职心理教师为骨干,年级组长、班主任、各学部生活老师组长、生活老师为主体,全体教师、学生心理社团参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体制。具体流程及分工如下:
职责:根据学校确定的心理健康教育总目标,随时监控网络运行情况,进行宏观调控,以保证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科学、规范、有效地进行。
及时发现有心理困惑或心理障碍的学生,并上报年级组长、转介到学校心理咨询室。
发现有心理困惑或心理障碍的学生,及时上报班主任,年级组长并转介到学校心理咨询室。
及时发现有心理困惑或心理障碍的学生,并上报小组长、转介到学校心理咨询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