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学校车位有限,教职员工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日益增加。为防止发生乱停车、拥堵的现象,加大校区停车管理,维护好学校的交通安全,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管理方案如下:
1、南区第1停车场(主教楼南侧非机动车停车位),停车车位为1~12号,该停车场只允许停放师生员工的非机动车。
2、南区第2停车场(小教楼南侧),停车车位为13~22号,该停车场只允许停放校车、校领导车辆、各种大型活动来访车辆,禁止教职工车辆进入南区。
3、北区第1停车场(综合楼南侧),停车车位为68-80号,该停车场只允许停放校车、清河学区、校内接待活动车辆。
4、北区第2停车场(体育馆北侧),停车车位为23-67号、北区第3停车场(金建园西侧)停车位44个、北区第4停车场(体育馆南侧),停车位9个,该停车场为教职工、体育馆外来车辆停车场(外来车辆周一至周五17:30-22:00入校,周六、日8:00-22:00入校,外部车辆原则上不准在校夜间停放)。
5、北区第5停车场(综合楼东侧)、北区第6停车场(培训学校南侧),为非机动车停车位,该停车场只允许停放师生员工、外来人员的非机动车。
1、所有入校车辆必须遵守机动车停放管理规定,不得压线、骑线,做到停车入位,按照规定的停区域停放车辆。
2、服从保安管理,校园内禁止鸣笛,车速控制在5㎞/h,遇行人减速或停车让行。
3、北区2、3、4停车场为教职工及外来人员停车场,教职员工的车辆必须凭我校发放的车证才可驶入校园(车证每年更换一次)。
4、无校园停车证的车辆周一至周五当日17:30前不得入校,如遇大型活动或停车位已满,执勤保安员将禁止车辆驶入。
5、执勤保安员要对出入车辆进行检查、如驶出校园车辆内有学校物品带出,保安员有权上前进行检查、询问,检查内容为:物品种类、数量是否与出门条明细内容相符合。
6、进入校内车辆有占用消防通道、骑线、压线、未按规定位置停放等行为超过3次,取消停车证,禁止该车入校。
7、凡进入学校的机动车辆,保卫科不负责看管。如发生剐蹭,保卫科可配合查看监控,造成的损失由车辆所有人承担。
1、凡进入学校的非机动车辆,需停放在指定的非机动车停车场,不得在校内随意停放。
3、凡进入学校的非机动车辆,必须上锁,保卫科不负责看管。如发生丢失,保卫科可配合查看监控,造成的损失由车辆所有人承担。
2、持本人驾驶证、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车辆为父母、配偶所有,持户口本、结婚证)到东门保安值班室进行材料审核。
3、通过审核,缴纳停车证工本费15元(交费地点:主教楼208财务室),停车不收取停车费。
5、2016年车证有效期截止为2017年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