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举办北京市中小学教师“十二五”学校美育研究暨第八届《京美杯》征文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06-15

各学校、活动中心:

市教委体卫艺处和北京市教育学会中小学美育研究会于2015年进行北京市中小学“十二五”学校美育研究暨第八届《京美杯》教育科研论文征文活动。我区各学校干部、各学课教师、活动中心的干部、教师以及教研、科研人员均可参加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目的

“十二五”期间北京市各中小学广大教师干部在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审美素养和人文素养精神,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中研究总结出一批具有价值的美育科研成果,为了进一步深化中小学美育研究工作,北京市中小学美育研究会于2015年启动北京市中小学教师美育“十二五”课题研究工作及美育教育科研论文征集暨第八届《京美杯》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二、征稿要求

(一)标题与作者姓名 科研论文、课题结题报告题目一般不得超过20个字,必要时可加副标题、文章首页注明北京市第八届《京美杯》征文字样,作者姓名下应写明: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信箱。

(二)正文 科研论文字数以3000字左右为宜,结题报告字数一般为5000字左右为宜,文章应观点明确、资料翔实、论证严密科学,结论具有推广价值。

(三)征文截止时间:2015年6月17日

(四)其他要求:征文由学校初审后登记录入汇总表,于6月18日统一报送区教委美育和校外教育科(区教委南406室),征文用A4纸打印稿(一份)附评审费50元,汇总表除打印版外,电子版发送至 haidianyishu@163.com。征文经《京美杯》征文评委会评审,由北京市教委体卫艺处和北京市中小学美育研究会向优秀论文和研究成果的撰写者颁发获奖证书。

(五)名额要求:金帆团、阳光艺术团承办校每校(单位)20篇以上;市艺术特色学校每校15篇以上;区艺术教育示范学校及今年拟参加区艺术教育示范学校认定的学校每校10篇以上;其他学校根据学校情况撰写并提交。

联系电话:88487345 联系人:崔腾军

区教委美育和校外教育科

2015年6月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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