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应急疏散演练

作者: 时间:2014-03-25

本报北京3月3日讯(记者 宗河)根据教育部3日发布的《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中小学校每月至少要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幼儿园每季度至少要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

指南指出,地震、火灾等灾害留给人们的逃生时间是有限的,一般是2分钟左右,应急疏散演练应明确最终的时间目标,原则上中学生2分钟以内,小学生3分钟以内完成。要从学校实际出发,设定合理的时间要求,通过经常性的演练逐步提升,最终达到设定的目标。

“在校生较多的城镇中小学、农村寄宿制学校要适当增加应急疏散演练的次数。”指南说,使用校车的学校,还应定期组织学生进行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演练。

根据指南要求,中小学校及幼儿园要制定演练方案,建立演练组织机构,利用操场、广场等设立应急疏散场所;要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禁止占用疏散通道;禁止将安全出口和教室、实验室、宿舍等安全门上锁或堵塞;应将房间的老式内开窗户改成外开式或平移式窗户,一楼窗户的防护栏应符合消防要求,应急情况下防护栏能迅速打开。

指南强调,从疏散信号发出到全体师生(除伤病师生外)疏散完成,原则上楼层较低(4层以下)、安全出口合理、通道通畅的学校应控制在2分钟之内。演练前要对师生身体情况做一次问询检查,凡有特异体质(先天性心脏病、癫痫等)的师生,演练前发烧、腿受伤等不宜进行紧张和奔跑活动的师生,要给予特殊考虑和安排。

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www.moe.edu.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s5987/201403/164854.html

(转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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