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校车辆使用与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
(经2012年9月17日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
根据我校发展现状,并针对当前学校车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经学校研究决定,特就进一步规范学校车辆的使用与管理作出如下规定:
第一章 小型轿车管理
第一条 派车范围与要求
根据工作性质范围,按以下先后顺序安排用车:
1.学生生命安全保障用车;教职工在校期间因急、危、重病需到医院就诊用车;
2.重大外事活动用车;
3.特殊公务用车,如催办取送紧急公文、接待上级领导和来宾、提取巨额现金或数量多、重量大的公用物品等;
4.校领导、学部主任公务用车(按学校领导排序为准);
5.正处级校领导上下班用车(校长、常务副校长);
6.副校级领导因特殊情况上下班用车(如私家车限号等);
7.为提高车辆使用效率,路途较近的市内会议,车辆送达后原则上应该先返校,一般不在会议期间等候;
8.其他人员外出开会和一般公务活动,原则上不派专车。
第二条 调度与管理
1.小型轿车管理责任单位为图书信息服务中心工程维修部,第一责任人李利,日常管理责任人为代常占;
2.学生生命安全用车,由宿管部主任会同工程维修部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排好值班司机,保证值班车辆(24小时),并采取先派车后补办手续的简洁操作方法,确保及时、快捷、安全用车;
3.教职工在校期间因急、危、重病需到医院就诊用车,参照第二条第二款执行;
4.校长用车可直接通知工程维修部,采用先派车后补办手续的方式简洁操作;
5.其他用车必须提前一天报批,按照“先报批、后派车”的原则执行,由分管行政后勤校领导负责审批;
6.若遇用车冲突时,必须遵循第一条“先后序”规则安排,若因车辆不足无法满足用车需求时,用车人必须自行设法解决,任何领导、个人不得强行优先。重大公务活动,可以采用向外单位借车或征用教职工私家车的办法解决,所涉费用及其报销程序另行规定。
第三条 司机配备
1.根据小型轿车数量配备相应的专职司机,负责全部小车的安全检查、日常维修与保养,且责任到人。专职司机的行政关系隶属工程维修部;
2.可以安排2—3位兼职司机,即承担学校相应岗位工作并兼任司机,主要负责出车和用车值班;
3.其他事宜见第三章。
第二章 面包车、大中型客车及租赁车辆管理
第一条 派车范围
1.学生上学、放学班车(租赁);
2.教师上下班“摆渡”、固定进修接送;
3.教师(5人及以上)外出参加市内会议、听课等;
4.外事接待;
5.公议接待及其他公务活动。
第二条 调度与管理
1.面包车、大中型客车及租赁车辆的管理,责任单位为外附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第一责任人为高雁鸣,日常管理责任人为刘晴;
2.必须加强学生班车的日常管理,落实随车管理人员,完善点名及登记等相关制度,及时与班车所属单位沟通,确保学生乘车安全。
3.教职工上下班、学生上学与放学、教师进修等常规车辆安排,要提前通告,正常、规范操作,并督促司机做好车辆安全检查,及时解决安全隐患,保证提供优质服务。
4.外事活动、公议接待、教师集体外出开会或听课、其他公务活动等用车安排,必须提前一天报批,按照“先报批、后派车”的原则执行,由分管行政后勤校领导负责审批。
5.若遇用车冲突时,必须遵循第一条“先后序”规则安排,若因车辆不足无法满足用车需求时,用车人必须自行设法解决,任何领导、个人不得强行优先。重大公务活动,经分管校领导同意,可以采用临时租赁车辆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 司机配备
1.校内面包车、大中型客车配备专职司机,原则上一人一车,且责任到人。司机行政关系隶属外附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其他事宜见第三章。
第三章 驾驶员工作职责和要求
第一条 工作职责和要求
1.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开车,安全驾驶,严禁酒后开车,车内不准吸烟。
2.坚持行车安全检查,每次行车前检查车辆,发现问题及时排除,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3.认真完成各类派车任务要求,服从派车管理责任人指挥。准时出车,不得误点。衣着整洁,礼貌待人,热情服务。
4.出车后,按要求做好行车记录,详细记录行车时间、里程、起始地、乘坐人姓名、事由等,并由乘坐人签字确认。
5.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管理人员,并说明原因;出车外出回来,应立即到管理人员处报到。
6.车辆用毕后,车辆停泊在指定位置,锁好方向盘、门窗等。
7.上班时间内未被派出车的司机,应随时在司机室等候出车。有要事确需离开司机室时,要告知管理人员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
8.未经分管行政后勤校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其他人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或练习开车;任何人不得利用学校车辆学开车。
9.爱惜车辆,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保持车辆常年整洁和车况良好。
10.认真填写车辆档案,对车辆事故、违章、损坏等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写好情况汇报。对车辆运行里程和耗油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提出报告和降低成本的建议。
11.确保良好的休息、足够的睡眠,以充沛的精力和体力保证安全行车。
12.应有敬业精神,熟悉交通法规、路况和车辆性能,不断提高自身的技术水平和积累行车经验。
第二条 车辆归属、司机及值班安排
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以上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前相关规定如与此规定冲突,以此规定为准。
北京市北外附属外国语学校
2012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