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海淀区第十五届教育科研论文

作者: 时间:2018-04-04

各单位:

为了给广大教师搭建展示交流平台,海淀区将组织第十五届教育科研优秀论文评选活动,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全区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委机关及直属单位。

二、内容及格式要求

1.本区教育教学实践的研究成果,教师个人、多人合作或集体论文(含调研报告、实验报告等,不包含案例)均可参评。多人合著的论文,每篇论文合作人数不得超过5人。参评论文严禁抄袭、剽窃。

2.论文用汉字书写,如用其他语言文字书写,可作附件;字数以不超过5000字为宜。

3.题目统一用三号宋体,正文用小四号宋体。层次标题不超过4级,每一层次的标题至少有2个,依次排列为:一、(一)、1、(1)等4级。

4.注释:凡引文必须注明出处,注释号码一律用阿拉伯数字,置于引文的右上角标点符号后;注释附在全篇之末,每注另起一行,顺序排列。

5.参考文献:全部参考文献的完整出版资料,按作者(编者)、书名(文章题目)、页码、出版社、出版时间依次列于全篇论文之后。

三、工作安排

1.上报要求

由教科研部门负责组织本单位的论文征集工作,择优推荐。

2.上报方式

通过北京市海淀区教育科研管理平台(网址:http://kt.hdky.org/,论文申报窗口)上报。

由参评教师个人完成论文填报并提交,教师须是平台注册用户(新教师用户由学校科研室建立)。

科研主任对教师提交的论文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即可(审核要点参见论文“内容及格式要求”)。

3.报送时间

各单位于2018年6月11~14日集中上报。

四、特别说明

为提高海淀区教育科研学术水平,本届论文评选将开启“论文查重”工作,一等奖论文将结集印制论文汇编,希望各位教师遵守学术道德,严禁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

海淀区教育科学研究院

2018年3月28日

(联系人:吕丹;联系电话:62576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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