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给广大教师搭建展示交流平台,海淀区将组织第十四届教育科研优秀论文评选活动,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全区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委机关及直属单位。
1.本区教育教学实践的研究成果,教师个人、多人合作或集体论文(含调研报告、实验报告等,不包含案例)均可参评。多人合著的参评论文,每篇论文的合作人数不得超过5人。参评论文严禁抄袭、剽窃。
2.论文用汉字书写,如用其他语言文字书写,可作附件;字数以不超过5000字为宜。
3.题目统一用三号宋体,正文用小四号宋体,文内节次及标题以四个层次为宜,依次为:一、(一)、1、(1)。
4.注释:凡引文必须注明出处,注释号码一律用阿拉伯数字,置于引文的右上角标点符号后;注释附在全篇之末,每注另起一行,顺序排列。
5.参考文献:全部参考文献的完整出版资料,按作者(编者)、书名(文章题目)、页码、出版社、出版时间依次列于全篇论文之后。
由教科研部门负责组织本单位的论文征集工作,择优推荐。
本次论文参评的上报通过北京市海淀区教育科研管理平台(网址:http://kt.hdky.org/,论文申报窗口)进行。
由参评教师个人完成论文填报并提交,教师须是平台注册用户(新教师用户由学校科研室建立)。
科研主任对教师提交的论文进行初审,并审核通过即可(参照内容及格式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