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第十四届教育科研论文评审通知

作者: 时间:2017-04-01

关于组织海淀区第十四届教育科研论文评审活动的通知

各单位:

为了给广大教师搭建展示交流平台,海淀区将组织第十四届教育科研优秀论文评选活动,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全区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委机关及直属单位。

二、内容及格式要求

1.本区教育教学实践的研究成果,教师个人、多人合作或集体论文(含调研报告、实验报告等,不包含案例)均可参评。多人合著的参评论文,每篇论文的合作人数不得超过5人。参评论文严禁抄袭、剽窃。

2.论文用汉字书写,如用其他语言文字书写,可作附件;字数以不超过5000字为宜。

3.题目统一用三号宋体,正文用小四号宋体,文内节次及标题以四个层次为宜,依次为:一、(一)、1、(1)。

4.注释:凡引文必须注明出处,注释号码一律用阿拉伯数字,置于引文的右上角标点符号后;注释附在全篇之末,每注另起一行,顺序排列。

5.参考文献:全部参考文献的完整出版资料,按作者(编者)、书名(文章题目)、页码、出版社、出版时间依次列于全篇论文之后。

三、工作安排

1.上报要求

由教科研部门负责组织本单位的论文征集工作,择优推荐。

2.上报方式

本次论文参评的上报通过北京市海淀区教育科研管理平台(网址:http://kt.hdky.org/,论文申报窗口)进行。

由参评教师个人完成论文填报并提交,教师须是平台注册用户(新教师用户由学校科研室建立)。

科研主任对教师提交的论文进行初审,并审核通过即可(参照内容及格式要求执行)。

3.报送时间

各单位于2017年6月12日-16日集中上报。

海淀区教育科学研究院

2017年3月31日

(联系人:张禹;联系电话:62583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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