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北京市“关于开展‘我的评价故事’案例征集评选的通知”精神,区教科院决定组织开展教师、学生评价案例征集评选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请各校将“我的评价故事”材料分别进行命名,命名格式为“编号+学校名称+姓名”,并汇总到学校材料目录(目录格式见附件)。教师编号方式为“J+序号”、学生编号方式为“X+序号”。(注:小学、初中、高中三学段学生和教师分别编号)。
案例封面:编号、题目、学校名称、姓名、电话(或者指导教师电话)。
请各校于2017年5月3日之前将参评材料、目录的电子版发送至hdpjzx@163.com。
附件:北京市“关于开展‘我的评价故事’案例征集评选的通知
(联系人:方丹83428501;文军庆62583159;陈朝晖83428502)
附件1:
在当前深化素质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背景下,从教师、学生角度挖掘、提炼反映实践状况的典型案例,有利于进一步有针对性地推进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为此,深化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项目组拟定于2017年开展“我的评价故事”案例征集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参与北京市小学、初中和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教师、学生均可参加评选。
(一)参评教师、学生提交“我的评价故事”。撰写故事时,要有事件起因、发展过程、结果和反思。教师要重点描述自己或者学生通过评价在观念转变、主要做法、行为变化等方面的事例,强调个体内心冲突和改变;学生要重点描述自己参与评价的认识、态度、行为变化等方面的事例,强调个体的内心感受和发展变化。(字数在4000字以下)。
(二)各区教科所结合区域内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践,指导、推荐教师、学生参加案例征集评选。
(三)市级专家评审小组对推荐申报的材料进行集中评选。
各区要依据实际情况合理分配小学、初中、高中典型案例数量,教师推荐数量见下表(注:学生推荐数量同教师推荐数量)。
各区将“我的故事”材料分别进行命名,命名格式为“编号+学校名称+姓名”,并汇总区材料目录(目录格式见附件)。教师编号方式为“J+序号”、学生编号方式为“X+序号”。(注:各学段分别编号)
案例封面:编号、题目、学校名称、姓名、电话(或者指导教师电话)。
请各区于2017年5月10日之前将参评材料、目录的电子版发送至pingjiashi2014@163.com。
联系人:教育评价室: 王薇 84649100 邢利红 84645990
秘书室: 王秀梅 84654742 吕晓丽 84652597
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北京市教育督导与教育质量评价研究中心
XX学校XX学段“我的评价故事”教师评选材料目录(excel格式)
XX学校XX学段“我的评价故事”学生评选材料目录(excel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