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教科院关于开展“我的评价故事”案例征集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03-22

通 知

各中小学:

按照北京市“关于开展‘我的评价故事’案例征集评选的通知”精神,区教科院决定组织开展教师、学生评价案例征集评选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参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教师、学生均可参加评选。

二、具体要求

1.材料电子稿命名方法

请各校将“我的评价故事”材料分别进行命名,命名格式为“编号+学校名称+姓名”,并汇总到学校材料目录(目录格式见附件)。教师编号方式为“J+序号”、学生编号方式为“X+序号”。(注:小学、初中、高中三学段学生和教师分别编号)。

2.材料电子文件夹

小学材料文件夹(含教师、学生两个文件夹);

初中材料文件夹(含教师、学生两个文件夹);

高中材料文件夹(含教师、学生两个文件夹)。

3.格式要求

案例封面:编号、题目、学校名称、姓名、电话(或者指导教师电话)。

案例标题:黑体,小四号字。

正文:宋体,小四号字,行距22磅。

三、提交方式

请各校于2017年5月3日之前将参评材料、目录的电子版发送至hdpjzx@163.com。

附件:北京市“关于开展‘我的评价故事’案例征集评选的通知

海淀区教育科学研究院

2017年3月22日

(联系人:方丹83428501;文军庆62583159;陈朝晖83428502)

附件1:

关于开展“我的评价故事”案例征集评选的通知

各区教科所(院):

在当前深化素质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背景下,从教师、学生角度挖掘、提炼反映实践状况的典型案例,有利于进一步有针对性地推进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为此,深化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项目组拟定于2017年开展“我的评价故事”案例征集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参与北京市小学、初中和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教师、学生均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程序

(一)参评教师、学生提交“我的评价故事”。撰写故事时,要有事件起因、发展过程、结果和反思。教师要重点描述自己或者学生通过评价在观念转变、主要做法、行为变化等方面的事例,强调个体内心冲突和改变;学生要重点描述自己参与评价的认识、态度、行为变化等方面的事例,强调个体的内心感受和发展变化。(字数在4000字以下)。

(二)各区教科所结合区域内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践,指导、推荐教师、学生参加案例征集评选。

(三)市级专家评审小组对推荐申报的材料进行集中评选。

各区要依据实际情况合理分配小学、初中、高中典型案例数量,教师推荐数量见下表(注:学生推荐数量同教师推荐数量)。

“我的评价故事”教师推荐数量表

名额

名额

东城区

127

房山区

186

西城区

124

通州区

150

朝阳区

212

顺义区

94

海淀区

210

怀柔区

56

丰台区

148

密云区

76

石景山区

68

平谷区

74

门头沟区

46

延庆区

59

昌平区

170

燕山

12

大兴区

170

总计

1982

三、具体要求

1.材料电子稿命名方法

各区将“我的故事”材料分别进行命名,命名格式为“编号+学校名称+姓名”,并汇总区材料目录(目录格式见附件)。教师编号方式为“J+序号”、学生编号方式为“X+序号”。(注:各学段分别编号)

2.材料电子文件夹

小学材料文件夹(含教师、学生两个文件夹)

初中材料文件夹(含教师、学生两个文件夹)

高中材料文件夹(含教师、学生两个文件夹)

3.格式要求

案例封面:编号、题目、学校名称、姓名、电话(或者指导教师电话)。

案例标题:黑体,小四号字;

正文:宋体,小四号字,行距22磅

四、联系人及方式

请各区于2017年5月10日之前将参评材料、目录的电子版发送至pingjiashi2014@163.com。

联系人:教育评价室: 王薇 84649100 邢利红 84645990

秘书室: 王秀梅 84654742 吕晓丽 84652597

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北京市教育督导与教育质量评价研究中心

深化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项目组

2017年3月9日

附:2:

XX学校XX学段“我的评价故事”教师评选材料目录(excel格式)

学段

编号

学校名称

教师姓名

电话

材料题目

XX学校XX学段“我的评价故事”学生评选材料目录(excel格式)

学段

编号

学校名称

学生姓名

年级

指导教师

指导教师电话

材料题目

Copyright @ BFSU. 北京外国语大学版权所有.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号/19号    邮编:100089  Supported by BFSU I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