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苏霍姆林斯基曾说:“在教学大纲和教科书中,规定了给予学生各种知识,但却没有给予学生最重要的东西,这就是:幸福。理想的教育是:培养真正的人,让每一个从自己手里培养出来的人都能幸福地度过一生。这就是教育应该追求的恒久性、终级性价值。”所以,教育的最终目的应该是给学生幸福。
“给学生幸福”,看着这几个字,我的心怦然一震,确实,每个人都渴望幸福,我们的学生也不例外。可怎样让他们幸福,却值得我们每一个教育工作者思考。在这几年的教育教学实践中,我有了一些自己的想法:
幸福是要跟人性联系起来界定的。幸福是人性得到肯定时的主观感受。如有一个学生家里发生了一件不幸的事情,但若有很多师生与他分担不幸,他却同时又是幸福的。
回顾自己近几年的教育教学工作,来自各方面的压力使我透不过气来,经常无意识发怒……身为老师的我心灵中缺少了阳光。有时连自己都会奇怪为啥发火。后来看了一些心理书籍才发现原来自己一直都在消极面对这些压力,殊不知其实有压力也是好事。正确应对压力能把人的潜力激活,把人压得坚强,压得成熟。作为一名幸福的老师一定得顶住压力,决不能对教育失望,只有发自内心的,充满激情的教育才是真正的教育。所以,要让孩子幸福,教师首先要幸福。因为孩子的幸福观、幸福品质和幸福能力主要从教师那里获得……只有幸福的老师才能育出幸福的学生。
让学校成为孩子们理想中的好地方,成为他们天天向往的地方,看到学校就欢呼雀跃,而不是愁眉苦脸,这才是理想中的好学校。如果孩子厌烦了校园,那么,我们的教育还没有开始,就已经失败了。
最后,要培养学生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树立正确的幸福观
幸福教育就应该做到把幸福观深入学生心中,培养学生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让学生真正体会到教育带来的幸福感并学会在日子里自己去创造幸福。当教师用自己的人格素质去影响学生,把自身相对较强的幸福能力转移到学生身上,变成学生的一种内在素质后,就可以培养学生发现、创造、享用幸福的能力,让他们最终成为自身幸福的设计者。
总之,教育职业并不必然是幸福的,但教育的幸福依赖于教师的积极创造。幸福是教育追求的终极价值,追求幸福是教育需秉承的信仰。使教育充盈着幸福的元素,让学生有幸福可掘、有幸福可造、有幸福可享是我们的目标,到那时我们一定可以收获教育的幸福——学生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