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信息通报的规定

作者: 时间:2019-11-20

为加强各校区、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工作,特制定以下规定,明确党政联席会成员需在“党政联席会微信群”中通报的信息。

主要通报内容如下:

一、 重要领导或专家来校;

二、 上级部门来校检查、调研;

三、 外校师生及其他单位来校参观或活动;

四、 严重家校冲突事件及后续情况;

五、 特别及重大的安全事故及处理情况;

六、 学生较大规模的外出活动;

七、 非常规的教师集体外出;

八、 党政联席会议成员个人外出一天或一天以上的会议(半天会议应向主要领导通报,主要领导外出原则上应当在此群通报);

九、 与各个部门日常工作有关的人事变更;

十、 学校新发布的各种规章制度;

十一、其他应当通报的重要信息或事件。

以上信息通报应保证及时、准确和可靠,对外出、来访、检查等重要事宜要做到提前通报。学校办公室应对以上通报信息进行备案,并按照领导要求或实际需要向学校各校区、部门发布通告,配合相关工作。

 


党总支、校长室

2019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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