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双方协商,北京市北外附校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甲方)与住宿学生(以下简称乙方),共同签订《北京市北外附校学生公寓住宿协议》。
一、 经乙方申请,甲方安排乙方在校内学生公寓(楼)___房间___床住宿。
二、 甲、乙双方应履行的义务及享有的权利,见《北外附校学生公寓住宿管理规定》。
1、 本协议甲、乙双方签署后,即行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乙方按照规定退宿为止。
2、 乙方如有转学、休学或者出国留学等情况需要退宿的,需向甲方提出退宿申请,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到学校财务室办理退宿手续,办理时需出示缴费收据。若乙方不按规定程序办理退宿手续,则住宿费按照标准继续收取,直至乙方按照规定办理退宿,终止协议为止。
四、 协议纠纷的调解:甲、乙双方在执行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可以向学校有关部门申请调解;若对调解结果不满意,可提交当地人民法院裁决。
五、 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乙方及乙方的法定监护人同时签字,即视为对《北京市北外附校学生公寓住宿协议》、《北京市北外附校学生公寓管理规定》、《北京市北外附校星级宿舍、模范住宿生评比标准及办法》的统一和接受。本协议对学校具有同等约束效力。
六、 本协议附件是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