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客制度

作者: 时间:2014-01-02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的安全防范保卫工作,加强学校门卫的管理力度,保证教育教学的顺利进行,特制订会客登记制度:

1、教职员工不得将外来人员带入教学区域,需在指定会客室接待,学校原招生办公室为会客接待室。

2、外来人员来访本校教职员工时,南门保安员必须与被访者电话联系,得到被访者确认后,允许外来人员进入会客室等待被访人。

3、全校教职员工必须遵守会客制度,接到南门保安电话通知后,在没有上课的情况下,应第一时间前往会客室接待外来人员。若被访人上课,外来人员需在会客室等待。

4、上级部门或有关单位来校检查、联系工作,门卫应认真验看其工作证(介绍信),做好登记,并与相关部门或校长办公室值班人员联系,按照相关规定指示办理。

5、如学生家长来校办理转学手续,经教学部门同意,家长进入校内必须填写会客登记单。填写时应填写正确,信息准确无误,被访者签字确认,不得在校内逗留。

6、严格遵守门卫制度,拒绝一切闲杂人员、推销人员进入校内。

附:会客登记表

北京市北外附属外国语学校会客登记单

访

来访日期

来访时间

携带物品

姓 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工作单位、家庭住址

被访人姓名

工作部门

与被访人关系

来访事由

值班人对以上项目有无补充

值班人签字

被访人签字

离校时间

值班人

备注

一式两联(存根、回执):认真填写会客登记单,遵守学校规定,回执联交来访人,来访人离校时,被访人需持回执联送出来访人,登记后方可离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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