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4年海淀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学校版)》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4-05-20

2014年海淀区教育系统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

(学校版)

一、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反腐败体制创新和制度保障

主要任务和要求:

1.按照教育系统统一部署,聚焦中心任务,深刻领会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不断完善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的各项措施。

2.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党组织切实加强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落实好五个方面的主体责任,做好干部考察工作,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强化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止腐败;支持纪检委员查处或协助上级调查了解有关违纪违法问题;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协助校长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

3.党政一把手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自觉主动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

4.领导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在分管工作中不折不扣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行政、财务、组织等管理工作同抓共管、同步推进,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相辅相成,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

二、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决纠正“四风”

主要任务和要求:

5.加强纪律建设。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及时传达上级重大决定及重要文件(会议)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在政治上自觉同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确保政令畅通;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自由主义、好人主义等现象。落实《党章》中“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少数服从多数,全党服从中央”要求。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党章和廉政准则,严格请示报告制度,加强党性修养、作风养成,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的关系,不得凌驾于组织之上、游离于组织之外。把党的纪律融入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教育改革各项措施,加强对课堂、报告会、讲座和校园网的管理,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落实上级对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等方面的重大决策部署。

6.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坚决纠正“四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扎实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贯彻“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严肃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规使用公车、以各种名义滥发钱物等问题,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乔迁、履新、就医、出国等名义收受礼金礼券的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活动问题,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7.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落实“双培养”、“双报告”、“双测评”机制,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完善领导干部管理和监督机制,落实述职述廉、有关事项报告、离京请销假、出国政审等工作制度,落实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的核实调查反馈制度。落实组织部门和纪检部门联合对各单位任命纪检工作负责人进行批复的制度。党政领导干部要加强对兼职情况的自查自纠,严禁领导干部和教师违规兼职取酬。

8.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健全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协调机制,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加强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加大反腐倡廉宣传力度。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北京市行政问责办法》。以新中国成立65周年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为契机,继续开展“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利用学生入学入队入团入党、主题班会、毕业等时机加强廉洁教育,结合校园文化开展宣传阵地建设,做好网络新媒体宣传工作。

三、加强对学校内违法违纪问题的自查自纠

主要任务和要求:

9.协助上级纪检监察部门调查了解和重点查处贪污贿赂、权钱交易、失职渎职案件,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腐败案件;重点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对群众看得见、摸得到、感受深的腐败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反腐败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重点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案件,围绕公款旅游、公款大吃大喝、大操大办婚礼、私设“小金库”、收受礼金、行政不作为等问题,继续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滥用职权违反规定录取学生、选拔任用干部、使用课题研究经费、干预职称评定等问题,严肃查处利用职务插手教材教辅选用、基建工程、招标采购等领域的问题。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者责任。

10.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纪检委员的监督作用。学校要进一步推进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党组织要进一步完善议事规则,推动建立学校重大行政决策向党组织通报制度,加强对学校“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领导工会组织充分发挥教代会的监督职责。明确纪检委员工作职责和权限,落实纪检委员列席学校行政办公会议制度。纪检委员对重要决策、关键环节、高风险领域存在的问题及时向纪工委上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有关情况月报表制度。

11.基层党组织要重视信访工作。建立健全问题线索管理机制,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对反映干部、教师的苗头性问题,要及时采取多种方式进行核实,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对反映失实的要及时澄清,保护党员干部工作的积极性。

四、依法办学,纠正教育行风突出问题

主要任务和要求:

12.坚持依法办学。认真执行招生、考试、收费等有关政策,加强学籍管理,宣传落实减负工作要求,做好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全面落实《中小学教师违反师德行为处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及时纠正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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