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外国语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校园是学校进行人才培养、教学、科研等重要工作场所。学校室内外运动场馆的改造与修缮,进一步优化了我校教学环境,极大地改善了体育教学条件。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室内外运动场馆的使用,切实加强室内外运动场馆的管理,保障师生体质健康,杜绝各类安全隐患,充分发挥使用功能,延长使用期限,服从和服务于新优质学校的建设,经学校研究决定,成立北外附校运动场馆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管理中心,并制定学校室内外运动场馆使用与管理方案如下。
一、北外附校运动场馆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林卫民
副组长:高雁鸣
组员:杨磊、谭畅
领导小组下设管理中心
主任:高雁鸣
副主任:杨磊、谭畅
成员:孙亚楠、席欣如、章继华、郭晓红、罗磊、李骏、田卫、王健、代常占、李利、张炜、刘旭亮。
学校运动场馆管理中心下设办公室,谭畅兼任办公室主任,罗磊任副主任。
二、室内外运动场馆的使用与管理权限
(一)学校室内外运动场馆包括室外运动场、体育馆(含地下)、国瑞厅等,要优先保障本校中小学生在校期间的体育课教学、大课间活动、运动队训练、工会组织的教师活动和由学校举办的重要体育比赛、各类大型活动等。
(二)谭畅牵头、罗磊协助全面负责全校室内外运动场馆的管理与使用,协调相关部门和人员安排好使用计划,组织好使用过程,做好使用记录;
孙亚楠、席欣如牵头负责小学,章继华、郭晓红牵头负责中学升旗仪式、各类学生活动所需场地的协调工作,配合各职能部门做好在使用室内外场馆过程中的安全教育工作;
田卫和李骏分别牵头中小学体育教研组负责体育教学、课间操、运动队训练的场地管理与训练器材的安全使用等;
王健牵头、罗磊配合总务处资产部门负责室内外运动场馆体育器材、相关物资的定期清查、采购、报废等;
李利牵头信息技术中心负责室内外运动场馆电子仪器和设备的使用与管理,开发和维护室内外运动场馆使用预订、公示系统;
代常占牵头总务处工程部门负责室外运动场、国瑞厅,张炜牵头物业公司负责体育馆室内运动器材的检修、场地的养护等;
代常占牵头物业公司负责室内外运动场馆的卫生管理,维护好场地卫生,确保场地干净、整洁,对于不当使用者要及时进行提醒和劝阻;
刘旭亮牵头保卫科负责运动场的安全巡查与实时监控,随时关注日常师生使用和对社会开放期间的安全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严禁师生、社会人员在非使用期间随意进入室内外运动场馆。
三、室内外运动场馆的开放时间
室外运动场开放时间:工作日7:30——17:30为学校教学上课时间,场地仅限校内师生使用,其他人员请勿使用;17:30——19:00为师生自由活动时间。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及学校寒暑假期间开放时间8:00——19:30。如遇校内有重要活动和雨雪等天气,场地将暂停对外开放。
室内运动馆开放时间:工作日7:30——17:30为学校教学上课时间,17:30——18:30为师生自由活动时间,场地仅限校内师生使用,其他人员请勿使用。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及学校寒暑假期间开放时间7:30——21:30。如遇校内有重要活动,场地将暂停对外开放。
四、室内外运动场馆使用注意事项
(一)进入运动场馆运动锻炼需服从学校相关部门的管理,不得大声喧哗,不得使用音响或扩音设备,不得穿着高跟鞋,不得在非开放时间进入锻炼,不得以任何形式影响和干扰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二)进入运动场馆运动锻炼需随身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并配合学校相关管理部门和巡查人员的查证工作,如查证时无法出示有效身份证件,相关管理部门和巡查人员有权禁止其入内。
(三)请按开放时间进入场地活动,严禁攀爬翻跃围栏进入操场,一旦发现将依规处理并后果自负;如有损坏公物则照价赔偿。
(四)在场地进行运动锻炼时,要保持场内环境整洁,不乱扔杂物,不随地吐痰,不吃口香糖,不喝含糖饮料,严禁吸烟。禁止挖、抓胶粒、石英砂,如人为破坏草皮和塑胶场地等体育设施,一律以维修费用照价赔偿,并按学校有关规章严肃处理。
(五)进场人员必须穿符合规定的软底鞋、运动鞋或平底鞋。严禁穿钉鞋、高跟鞋、硬底皮鞋等对场地有损坏作用的鞋进入运动场。严禁将有机溶剂、油脂、酸碱等化学物品带入运动场馆。严禁骑车、带宠物进入运动场馆。
(六)请按开放时间进入场地活动,校外单位或人员如需借用运动场馆进行比赛等活动,请提前至少5个工作日并以书面形式向学校行政后勤管理中心申请,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
(七)进入运动场馆运动、锻炼、比赛请做好对自身的安全防护,发生的一切财产损失及人身意外均由本人自行负责。
(八)进入运动场馆活动者应该自觉执行上述规定,服从管理,违者视情节轻重,由学校负责部门按照管理制度处罚。凡是人为破坏运动场馆塑胶场地等体育设施的,一律以平方米为单位(不足1平方米按1平方米计算)照价赔偿,并按照学校有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
五、其他事宜
本方案从公布之日起试行,由学校运动场馆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2018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