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暑期留校上班及提前到岗薪酬发放的补充规定

作者: 时间:2019-08-28

为了迎接建校六十周年庆典,2019年暑期,学校进行了大规模的校舍整修工程和校庆筹备工作,校领导、中层干部及相关教职工整个暑假都坚守在工作岗位,还有部分教职工依据工作需要提前返校完成相关工作。有关留校津贴发放按照《关于2018年教职工暑期留校上班及提前到岗的若干规定》执行。

此外,做出补充规定如下:

一、物业公司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网络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安保人员、部分餐厅工作人员、保洁人员、宿管人员及其他事先约定的工作人员,留校正常上班或值班的,正常发放8月全月工资及餐补,不足一月的按比例扣减。

二、因暑期施工及校庆筹备工作需要,上班或值班的校领导、中层干部、教职工,额外发放1个月全月工资及餐补(涉及到课时点数工资的按4000元发放),不足一月的按比例扣减。

三、由于假期工资方案已做调整,暑假期间由于临时性工作需要,来校或外出开会、带学生参加活动或比赛、参与其临时性事务工作,暑期在家为学校工作事务作网上远程加班的,均属于假期工作职责,除发放暑期工资外,不再另外发放额外补贴。如拒不执行学校暑期临时性工作安排的,包括外出开会、到校参加临时性会议以及远程完成学校领导布置的工作任务等,要对相关人员的暑期工资作出相应的扣罚。

四、参与高中招生工作的相关人员按照2018年的规定执行,不做调整。

五、其他经批准的常规加班工作按照2018年的规定执行,不做调整。

六、以上教职工考勤工作分别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落实,最后全部汇总考勤给行政后勤中心并制作发放名册,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复核无误后,再报财务处审核,最后报校长审批并发放。

2019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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