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特别贡献奖”、“特别贡献提名奖”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06-21

各校区、各部门:

为表彰奖励在2015—2016学年教育教学及行政后勤服务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改革创新取得重大成果、个人事迹堪称楷模的个人,进一步激发广大教职工创先争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深入推进“学校改进”行动方案的实施,经研究决定,我校将开展第五届学校“特别贡献奖”、“特别贡献提名奖”评选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时间

2016年6月20日至7月5日(个别同志可推迟申报、推荐、如涉及到中、高考成绩的)。

二、申报业绩时间范围:

2015年8月1日至2016年7月30日(发生在7月5日之后的业绩可先申报,后补材料)。

三、评审流程及评审时间安排:

1、个人填写申报表;

2、年级或校区填写推荐意见;

3、校区或处室(公司、中心)领导填写审核意见,并报送人力资源部陈晨(截止2016年7月5日完成);

4、学校评审委员会评审(截止2016年9月7日完成)。

5、公示三天。

四、评选范围及具体办法:

详见《关于“特别贡献奖”、“特别贡献提名奖”评奖办法》(附件)。

五、联系方式

有关申报事宜,请与校人力资源部联系

联系人:陈晨 电话: 82747001

特此通知!

校长室

2016年6月21日

Copyright @ BFSU. 北京外国语大学版权所有.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号/19号    邮编:100089  Supported by BFSU I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