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北京市《中小学国际汉语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2-05-23

校内各部门:

北京市教委下发通知,为了加强中小学国际汉语教师师资队伍的建设,现北京市教委组织认定《北京市中小学国际汉语教师资格证书》工作,有愿意申请此证书并有意向在我校从事对外汉语教学老师可以自愿报名。

具体条件如下:

一.申请资格:

1.1仅限于目前在中小学国际部任职,从事国际汉语教学工作或教学管理工作的教师;

1.2在国际部任职但从事其他学科,如数学、物理、历史、地理等教学者,本次免试申请暂不受理。

1.3以前在国际部任教,但目前已调离国际部,并不再教授国际汉语的教师本次申请暂不受理。

二.申请条件(满足其中任意三项即为符合条件):

1) 本科及以上学历;

2) 对外汉语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或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等与汉语国际教育相关的专业毕业;

3) 目前在本校国际部从事国际汉语教学或管理岗位,且工作年限在三年及以上(包括合同制聘任人员,工作年限可跨校,可累计;在国际部任职但从事其他学科教学者,暂不受理);

4) 参加过在岗进修,在岗培训,或其他与汉语国际教育相关的培训,并提供相关证明(作为本人申请材料附件)累计培训时长100在学时以上(国家汉办、北京市汉汉语国际推广中心及国家承认的正规专业培训机构组织的专业教师培训);

5) 参加过北京市级对外汉语专业优质课评选并获得奖项、或参加过校级以上的对外汉语公开课评选并获得奖项、或在市、区级刊物上发表过专业论文等作品、或参与过校本教材或正式出版物的编写。

6) 从事对外汉语教学或在对外汉语教师管理岗位工作期间获得过“优秀教师”、“优秀工作者”、“优秀管理干部”等荣誉称号。

三.申请步骤:

3.1请在本校国际部负责人处领取,或登录北京市国际教育交流中心(www.biee.bjedu.cn)、北京汉语网(www.bjchinese.bjedu.cn)下载申请表格。

3.2请认真阅读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表格,并交由学校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3.3请各部门在6月5日17:00前收齐报名表,电子版和打印稿各一份交202办公室肖老师处。

办公室

2012年5月23日

1、申请表

2、申请表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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