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外省市户籍人员转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2-02-29

办理外省市户籍人员转入

第一步:转入条件

将要转入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方可办理转入手续;

1)在海淀区正常参保人员,且至少有一个月的实际缴费。

2)在京办理新参保缴费时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0周岁。

第二步:单位提交的材料

1)填写的一份《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参保人本人须签字并留手机号)

2)填写的一份《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本人签字确认)

3)转出地社保中心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原件)

4)与新参保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5)参保人的身份证(一份正反面复印件)

6)参保人的户口本(一份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注意事项

1)如参保人在多个参保地存在缴费记录,须一次性提交全部参保地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

2)如缴费年限中存在中断缴费的,本人须附情况说明并签字确认。

3)所有复印件须由新参保单位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中身份证号必须为18位、行政区划代码必须为6位、户籍地地址与户口本一致,且所有信息不能为空。

5)详情咨询校办公室刘老师,电话:82747051/82747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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