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海淀区正常参保人员,且至少有一个月的实际缴费。
2)在京办理新参保缴费时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0周岁。
1)填写的一份《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参保人本人须签字并留手机号)
2)填写的一份《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本人签字确认)
3)转出地社保中心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原件)
4)与新参保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1)如参保人在多个参保地存在缴费记录,须一次性提交全部参保地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
2)如缴费年限中存在中断缴费的,本人须附情况说明并签字确认。
3)所有复印件须由新参保单位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中身份证号必须为18位、行政区划代码必须为6位、户籍地地址与户口本一致,且所有信息不能为空。
5)详情咨询校办公室刘老师,电话:82747051/82747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