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各处室、物业公司、培训中心:
为进一步做好“两会”期间校园安全各项工作,根据海教工发【2012】6号文件精神以及我校与海淀区教委签订的交通安全责任书精神,特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部门认真领会相关文件精神,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指示,认真在师生员工中开展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宣传教育;
二、请各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本部门师生员工上路行车走路不违法,坚决杜绝“酒后驾车”、“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确保不发生群死群伤的交通事故;
三、请值班干部认真执行学校行政值班制度,值班当日佩戴“值班干部”红袖章,尤其是在上学、放学、课间、自习、就餐、就寝等学生集中活动时间,须在学校南门口、操场、楼道、食堂及宿舍楼等重要地点,加强值班检查,提高值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校园安全。
特此通知!
校长室
2012年2月29日
附件:
1、《海淀区教委关于全力做好“清剿火患”战役,坚决保卫全国“两会”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2、《海淀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海办发【201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