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淀区教育系统安全维稳工作会议精神,为进一步维护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秩序,保障师生校园安全。我校对行政干部值班作如下要求:
一、值班干部必须保持高度责任感和危机意识,对可能发生安全事件的人员和区域保持高度关注;
二、值班干部值班当日必须按时到岗,不得以任何理由出现迟到、早退等现象,尤其是学生上下学的高峰时段,值班干部必须准时或提前到岗,直到学生全部安全入校或离校后方可去其他区域巡视;
三、值班当日如遇突发事件发生,须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并立即汇报当日值班校领导和德育处主任杨磊,并在现场指挥保安等人员进行紧急救援,不得逃离现场;
四、值班干部夜间必须在岗值班并入住学生宿舍,不得离岗;
五、增加非人员流动高峰时段的校园巡视次数,如发现可疑人员应立即排查并上报值班校领导,严格检查保安夜巡情况并记录;
六、值班干部须每日到校办201办公室领取四件套,在上下学高峰时段放在容易取用之处,当日值班结束后按时归还,以便下一位值班干部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