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教辅岗位及后勤职工考核与个人评优办法

作者: 时间:2013-12-18

北京市北外附属外国语学校

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教辅岗位及后勤职工考核与个人评优办法

第一条总则

为弘扬正气、奖励先进,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努力营造奋发向上、良好竞争的氛围,鼓励全校教职员工兢兢业业、乐于奉献、积极进取、争创业绩,同时,确保教职工考核与评优(以下简称考评)工作的公正性和科学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评原则

1.严格掌握评选条件。择优推荐、确保质量、宁缺毋滥,充分发挥评优的激励和导向作用,促进我校教职工健康成长。

2.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各相关部门要广泛宣传发动,使考评政策深入人心,严格遵循考评条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考评,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此项工作。

3.坚持个人述职、群众评议、领导评定、平时表现、日常测评和业绩评估多方面相结合的原则。根据教职工个人述职、群众测评结果,结合平时表现和业绩评估,在工作小组审核的基础上,最终确定考核结果和先进名单。

4.突出评优的重点。要让任劳任怨、埋头苦干、工作踏实、业绩显著的教职工成为典型和榜样,努力克服评优过程中论资排辈和轮流坐庄的现象。

5.注重精神鼓励、适当给予物质奖励的原则。在考评的基础上发放学期奖,不搞平均主义、好人主义。

第三条评优的项目、名额及证书

1.单项先进

优秀实验教师,优秀德育工作者,优秀教务工作者,优秀工程技术人员,优秀员工……,等等。证书分别由学校教务处、德育处或学校办公室盖章。职员兼任教师的,或者教师兼任职员的,均可以参评。分部门进行评选,名额为相应参评人员的30%左右,采取部门独立评比或联评的方式进行考评。

2.综合先进

北外附校优秀教育工作者,名额为全体参评教职工的10%左右,在单项先进的基础上集中进行联评,证书由学校盖章。

第四条评优范围

事业发展部、学校办公室、总务处、教务处、德育处的本学期在岗教职工(含教师兼职)。

第五条评优条件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教职工,不能参加本学期各项先进评选:

(1)在校工作不满1学期。

(2)本学期病假超过15天(含);事假超过4天(含);差错4次(含)以上,事故2次(含)以上。

(3)有旷工现象。

(4)出勤率低于90%。

(5)学生及学生家长投诉率高。

(6)安全意识差,多次出现安全事件,或出现较严重的安全责任事故。

(7)利用职权收取家长钱物或收取回扣不上交,并被查实的。

(8)有违反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或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行为的。

(9)服务意识差、服务态度差,教师反映强烈的。

(10)在过程测评中,学生或家长反映较差,并被认定情况属实的。

(11)工作责任心不强,执行制度不力,给学校造成经济或其他损失的。

(12)学校碰到危机时、积极参与处置、没有担当意识;或者对日常分配的任务挑三拣四,不接受领导交待的任务,对一些工作消极、推诿。

2.各项先进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自觉学习并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要求自己。

(2)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坚持对学生实施素质教育,关心学生,善于用正确的观点教育学生,热心为教育服务。

(3)自觉遵守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符合爱生学校规定的教职工工作要求,在思想品德、价值取向、治学态度、工作作风、生活方式等方面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4)热爱学校、顾全大局,善于团结协作,有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5)工作中取得较好成绩,为学校发展做出较大贡献。

3.单项先进、综合先进除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热心为教育教学服务,服务积极主动,得到师生高度赞扬。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平时不串岗,按规定保质、保量、及时完成工作任务,工作任劳任怨。

(3)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注重为学校节约开支,减少财务消耗,延长物品使用时间。

(4)努力提高业务水平,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有一定的创新性成果,工作质量与效率有明显提高。

(5)热爱本职工作,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作风深入,为人正派,在教育管理和学校建设、服务方面有较突出成绩,所从事的工作得到了分管领导、大多数教职工的充分肯定。

(6)在学校碰到危机和困难时,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处置,且表现特别突出的。

第六条考评领导机构、工作程序、日程安排及考核奖

1.建立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和考评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

(1)学校成立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各类先进的评选工作。

组长:林卫民

成员:王彤、张继军、高雁鸣、于苒、赵玉玲、王静、杨磊、杨晓琴

下设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杨晓琴任主任。

(2)成立教辅岗位和职工考评工作小组,具体组织考评工作。

组长:于苒

成员:王静、杨磊、西庆莹、杨晓琴、孟娜、李利、李晖、李明明、王东、刘长虹

下设考评工作小组办公室,由孟娜任主任。

2.考评工作程序

考评工作小组,按照以下程序,落实工作时间和操作要求,并尽早公布具体会议安排。考评工作小组要会同学校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实评优人数、科学合理地设计好各类选票及其他事务,及早作好详细、具体的相应安排。

(1)人数核定和报表发放

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各学部核定在岗人数、具有评优资格人数、单项先进人数、综合先进人数。并通报工作小组组长和成员。

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研制考核名单及结果报表、单项先进名单报表、推荐综合先进名单报表等,经领导小组组长确认后发放。

以上工作在此方案公布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

(2)教职工个人述职

教职工个人填写考核表,主要就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陈述自己一个学期的表现。分部门或分系列举行教职工述职会议,教师兼职的也分配到相应部门进行述职。述职后,对符合评优条件的教职工进行民主测评,测表结果封存后交工作小组组长,集中进行统计,统计结果作为确定先进的依据之一。

由考评工作小组组长会同部门领导,根据述职测评结果,实际工作情况、平时工作表现及服务工作业绩,确定单项先进名单。

在岗教职工不填写考核表或无故不参加述职评议的,视为个人放弃考评。相应地,也不发放学期考核奖金。

(3)综合先进推荐

由考评工作小组组长召集全体成员,召开联合评优工作会议,从单项先进中确定学校优秀教育服务工作者推荐名单。

名单确定后,经与学校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实人数无误后,由考评工作小组组长签字确认,上报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此项工作必须在1月10日(周五)全面完成。

(4)学校优秀教育工作者确认及其他推荐

1月13日(周一),学校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对考评工作小组上报的学校优秀教育工作者名单进行评估和排序。若上级有评优要求,按排序先后对符合条件的人选按序推荐上报。

通过后的教育工作单项先进和综合先进名单在网上公布,由学校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制作证书,于本学期工作总结大会上颁奖。

(5)学期考核奖的确定。

学期考核奖由各部门确定和发放,各部门编制内职员,编制外的兼职人员(即学部到部门兼行政干事)由原部门核发。

学期奖总金额按干部(非教学岗位干部)2500元/人、实验教师及有相应技术职称技术人员每人2000元、职员(无兼课或兼少量课)2000元/人核算,由财务部拨付到财务部设立的各部门专项账目上。

原则上按以下规则发放:

(1)教师兼职行政职务或其他领导职务的一律定为教师系列。职员兼有教学任务且兼课量接近或达到满工作量的一半的,按教师系列(即2500元/人)计算。

(2)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评为单项或综合先进的,考核为优秀。没有被评为先进的,根据德、能、勤、绩的实际表现,可以考核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具体由考评工作小组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决定。

(3)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学期奖,原则上浮动控制在平均数的±10%以内。

(4)入校工作不足一个学期的,不参加评优。根据实际工作时间,以平均数计算,根据实际工作时间发放期末奖。

(5)学期奖的名单和金额表格必须在1月15日(周三)前完成,财务部争取在放假前、最迟必须在春节前发放到全体教职工。

第七条物业公司、培训中心员工的考评工作

物业公司、培训中心员工的考评方案,可以参照此方案执行,具体由高雁鸣副校长负责落实。奖金分别由物业公司、培训中心自行负担。

第八条附则

1.本办法只适用于个人评优,以前规定与此规定相冲突的,以此规定为准。。

2.未尽事宜,由学校考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临时决定。

3.以上条文,解释权归学校考评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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