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学期教职工退宿及下学期住宿申请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2-07-04

尊敬的各位教职工:

依据《北京市北外附属外国语学校关于发放教师交通费补贴、租房补贴及教师住校管理的有关规定》中关于“租住公寓房标准、收费标准、收费办法及操作流程”的相关规定,现将本学期公寓楼教职工宿舍退宿及下学期住宿申请及缴费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学期退宿

根据学校2012年暑期工作安排,自7月13日起开始放暑假,请所有住宿教职工务必于7月15日之前办理退宿相关手续。从7月16日起,未办理退宿手续的,将按照每人每天50元的标准,收缴住宿费。

二、物品寄存

下学期需要住宿的教职工,暑假期间可将物品寄存于公寓楼库房,物业公司将免费提供纸箱。

1、办理时间:2012年7月3日—7月20日,每日8:00—17:00;

2、存放地点:公寓楼421和621房间;

3、纸箱领用地点:公寓楼前台,电话82747415、82747999;

4、纸箱领用数量:每位住宿教职工可免费借用大纸箱2个,小纸箱3个,借用的纸箱须于2012年9月20日前归还,9月20日后仍未归还的,须缴纳纸箱成本费(大纸箱17元/个,小纸箱11元/个);

5、存放物品时务必写清存放人姓名、部门及联系电话等信息。

三、申请下学期宿舍

下学期需要住宿的教职工,请认真填写《公寓楼住宿申请表》(附件1),并于2012年7月6日前将《公寓楼住宿申请表》、《劳动合同》和职称的复印件交至公寓楼前台。未交《公寓楼住宿申请表》者,视为下学期不住宿,公寓楼将不再为其保留床位。

四、下学期住宿手续办理

根据《教职工宿舍调整方案》,公寓楼会于每年暑期,对宿舍按逆时针方向进行南、东、北向调换(见附件2)。从2012年8月21日起,教职工可持身份证原件到公寓楼前台办理住宿手续,签订住宿协议,缴纳住宿费,领取宿舍钥匙。

缴费方式为现金,住宿费标准详见附件3。

五、假期住宿申请

暑期需要住宿的教职工,请填写《假期住宿申请表》(附件4),并于7月16日前,将《申请表》及假期住宿费交至公寓楼前台,假期住宿费按一个月收取,水电费由个人支付。

暑期住宿人员需积极配合物业公司的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调换房间。

谢谢大家的配合与支持,提前祝全校教职工假期快乐!

附件一:公寓楼住宿申请表

附件二:教职工宿舍调整方案

附件三:住宿费标准

附件四:假期住宿申请表

外附物业公司

2012年7月3日

Copyright @ BFSU. 北京外国语大学版权所有.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号/19号    邮编:100089  Supported by BFSU I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