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11-07-28
全体教职工:
根据教委下发的《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校历》及我校工作安排,2011年8月13日起,住宿教职工可到公寓楼前台按照新规定办理住宿手续。住宿手续办理程序如下:
1、补齐各种证件;
2、签订住宿协议;
3、缴纳住宿费、公摊费、住宿押金;
收据须妥善保管,退宿时无收据不退还押金。
4、办理住宿卡;
5、领取房间钥匙;
6、公寓楼前台服务员陪同住宿教职工到所住房间检查物资状况及水电表底数,住宿人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
北京外附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011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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