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给住宿教职工提供更为体贴的服务,同时保证教职工宿舍分配公平、公正、公开,使住宿教职工能够更好的监督公司工作,特制定教职工宿舍分配原则。
1、根据学校制定的住宿方案,依照教职工住宿申请表中填写的意向合住人对宿舍进行分配;申请表中未填写意向合住人者,将随机分配。
2、为保证所有住宿教职工都能够轮流住上阳面房间,分配教职工宿舍朝向时,以学年为单位,按逆时针方向进行循环调整(后附循环图)。新住宿人员按当年空床位情况随机分配。
3、每学期将教职工宿舍调整结果公示在校园内网上。公示内容包括住房标准、合住人及房间号。
4、每学期开学前三天和放假后三天内,办理入住和退宿手续。三日内未办理退宿手续人员视为同意缴纳假期住宿费,住宿费从工资中扣除。办理时间如有变更,以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