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22日教师住宿公寓楼管理规章制度

作者: 时间:2018-04-26

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住宿公寓楼管理

北京市北外附属外国语学校

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住宿公寓楼管理

为了进一步加强宿舍管理,保障住宿环境,防患于未然,特通知如下:

一、全体住宿教职工要高度树立防火灾的意识,人人必须承担防火的责任,每天必须做到对以下事项防范和关注:

1、住宿教职工要及时清理个人杂物,禁止任何人在自己宿舍内使用微波炉、电饭煲、电炒锅等电热炊具,所有加工食物必须到楼层的公共厨房。任何人不得将电热炊具带入房间,凡房间内发现有电热炊具的,一律罚款200元并当即收缴。

2、宿舍内不得私拉私接电线,杜绝“插座连插座再连插座”现象,任何人不得在宿舍使用电取暖设备,手机充电时当事人必须在场。凡私自带入电取暖设备到宿舍使用的,一律罚款200元并当即收缴。

3、住宿人员离开房间要关闭一切电源,以免发生电器火灾。

二、住宿员工必须严格履行与学校签署的”员工住宿安全协议书”明确的各项责任,未执行学校有关规定或未履行“员工住宿安全协议书”中规定的各项责任,出现问题或造成后果,其责任由住宿员工自负。

三、服从宿舍管理员的管理与监督,随时接受综合楼有关人员对宿舍的检查。

四、 住宿员工必须讲究社会公德,坚持文明住宿的原则,个人行为或个人使用的物品不得对同室人员的正常生活带来不良影响。

五、 爱护宿舍的一切设施,出现人为破损按照有关规定赔偿。注意节约能源,不浪费水电。

六、住宿员工出入关门应轻声,上下楼梯不准大声喧哗,要相互礼让,搞好同仁间的团结。

七、住宿员工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将外来人员带入宿舍中,不得任意留宿亲属、朋友,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住宿资格。

八、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调换宿舍房间及既定的床位。

九、 住宿员工遵纪守法,在宿舍内不得偷窃、聚众赌博、酗酒、嫖娼,严禁从事违法行为,对于违反者,立即取消住宿资格。

十、员工宿舍严禁男女串房、混居。

十一、住宿员工应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每日将宿舍内之门窗、玻璃、桌椅、地面和生活用具擦拭干净、摆放整齐,宿舍内的垃圾清扫后应及时倾倒,保持室内清洁。

十二、员工物品摆放整齐,不乱摆乱放,不占用人行道,不许将物品摆放在空床位上,以防损坏床板,同时要妥善做好个人贵重物品和其他物品的收藏、存放,出现丢失或损失,责任自负。

十三、严禁在宿舍内吸烟及将垃圾等杂物堆放在走廊或投入下水道、厕所内和抛出窗外。

十四、 员工宿舍严禁饲养宠物,严禁存放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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