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二名著阅读——一本书的力量

作者: 时间:2015-11-13

初二(1)班 顾尘羽

世界上有多少个人,就有多少种狼的形象:从恐怖场景的“鬼哭狼嚎”到动画片里倒霉的笨蛋灰太狼,千奇百怪。而《重返狼群》这部年龄不到我一半的长篇小说,彻底颠覆了狼在我心中的形象。

四川若尔盖草原上,一窝可怜的狼崽被盗猎者夺去了父母,它们中间只有一只坚持到了来草原写生的本书作者李微漪将它领养之时,这只狼就是格林。

自从被领养的第一天起,格林的奇事、趣事就没停过:智斗宠物狗、偷吃番茄、玩弄鸡蛋、接受“多媒体教学”、在小区池塘里抓鱼、捉老鼠、“遛狼”变“遛人”、捕杀活鸡……随着小狼一天天长大,格林不光是有小狼的好奇,也多了几分大狼的智慧和野性。城市里藏不下格林了,作者便带格林去了朋友老林在若尔盖草原的獒场,格林前途已成定局:野化、放生。

在獒场,格林奇迹般与藏獒成了“一家人”。格林虽然在与獒的玩闹中受过伤,也被周围的“匪帮”领地狗欺负过,但智慧与身体素质却突飞猛进。徒“手”挖出了防獒工事、抓光了獒场里“害獒”的鼠兔。进军草原深处时,将近成年体型的格林又俨然成了起早贪黑养家糊口的孩子。狼性最温柔的一面,和对“妈妈”的付出一切的爱被格林展现得淋漓尽致。

这次远征后,格林重返狼群,销声匿迹。格林虽然走了,却在我的脑海中留下了对狼的全新认识:对敌人毫不留情,对同类掏心掏肺。而哪个英雄不是这样呢?连鲁迅都说:“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这恐怕连一些人也做不到吧。

至于吃羊的“罪行”,简直是“六月飞雪”的千古冤案。如果单以吃羊来定罪,人类恐怕该下地狱了。在人类眼中,羊或许是财富,或许是美味,而在格林捕羊时,他的眼睛里流露的不是“我要杀”而是“我想活”。在狼的眼中,羊就是使自己活下去的希望,是生命的使者。

这本书颠覆了狼在我心目中的形象,更颠覆了狼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形象。看过这本书后,又回想起儿童时期看过的动画片、书籍,我不禁为狼感到不平。狼决不是恶魔,而是智勇双全的战士,是关怀家族的“孺子牛”,是自然大舞台上的主角,更是我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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