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管理规程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和国家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的意见》(教基[2006]13号),科学规范班主任管理工作,提高班主任专业水平,逐步培养一支师德高尚、专业能力强、结构合理的班主任队伍,从北京市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的实际出发,特制定本规程。
第一章 班主任的地位和作用
第一条:中小学班主任是中小学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力量,是班集体建设的指导者、班级工作的组织者、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引领者,是中小学思想道德教育工作的骨干,是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