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外附校车辆管理方案

作者: 时间:2019-04-10

因我学校车位有限,教职员工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日益增加。为防止发生乱停车、拥堵的现象,加大校区停车管理,维护好学校的交通安全,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管理方案如下:

一、停车场概况

学校停车场分为南区、北区两部分:

1、南区第1停车场(主教楼南侧非机动车停车位),停车车位为112号,该停车场只允许停放师生员工的非机动车。

2、南区第2停车场(小教楼南侧),停车车位为1322号,该停车场只允许停放校车、各种大型活动来访车辆,禁止教职工车辆进入南区。

3、北区第1停车场(综合楼南侧),停车车位为68-80号,北区第2停车场(体育馆北侧),停车车位为23-67号、北区第3停车场(金建园西侧)停车位44个、北区第4停车场(体育馆南侧),停车位9个,该停车场允许教职工、体育馆外来车辆停车场(外来车辆周一至周五18:00-22:00入校,周六、日8:00-22:00入校,外来车辆22:00后必须驶离校园,不准在校内停放过夜)。

5、北区第5停车场(综合楼东侧)为非机动车停车位,该停车场只允许停放教职员工、外来人员的非机动车。

二、机动车停放管理规定

1、所有入校车辆必须遵守机动车停放管理规定,不得占用消防通道、路边停车、压线、骑线,做到停车入位,按照规定的停区域停放车辆。

2、北区234停车场为教职工及外来人员停车场,教职员工的车辆必须凭我校发放的车证才可驶入校园(车证每年更换一次)。

3、无校园停车证的车辆周一至周五17:30分前不得入校(东门改造后无证车辆禁止驶入校园)。

4、遇大型活动或停车位已满,执勤保安员将禁止车辆驶入。

5、服从安全人员管理,校园内禁止鸣笛,车速不得超过15KM/h,遇行人减速或停车让行。保安员有权对出入车辆进行检查、询问。

6、进入校内车辆有占用消防通道、路边停车、停车不入位、骑线、压线、未按规定位置停放等行为超过3次,收回停车证,禁止车辆入校。

7、无证车辆22:00后未开出校园,永久性不得入校。

8、共享汽车、出租车不得入校。

9、凡进入学校的机动车辆,保卫科不负责看管,如发生剐蹭,保卫科可配合查看监控,造成的损失由车辆所有人自行承担。

三、非机动车辆管理

1、凡进入学校的非机动车辆,需停放在指定的非机动车停车场(北区综合楼东侧,南区主教楼侧南),不得在校内随意停放。

2、共享单车、外卖、快递车辆禁止入校。

3、凡进入学校的非机动车辆,必须上锁,如发现损坏、丢失,保卫科可配合查看监控,造成的损失由车辆所有人自行承担。

四、机动车停车证办理

为规范校内交通管理,防止外部车辆占用校内停车资源,杜绝教职员工为他人办理停车证,“保证人车合一”,经安委会办公室研究决定,2019年将对所有停车证办理人员资料进行审核。

1、仅限在职教职工办理,每人限办一张(双职工或多职工只限一张)。

2、办证人需提供工作证、驾驶证、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车辆所有人为直系亲属或配偶的,须提供与本人的关系证明(户口本或结婚证复印件)交至南门保卫科。

3、无法提供关系证明的教职工,需提出书面申请,经人事部、行政后勤中心审批后,按照流程办理2019年停车证。

4、本校教职工办理车证,收取押金100元,本年度校内无违章退回押金

5、与学校相关部门有业务往来的单位或个人办理停车证,需由相关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持相关证件办理2019年停车证,并交纳管理费600元(注:上学、放学、课间操等路上学生较多的时间段,车辆不得在校园内道路行驶、不得在校内停放过夜)。

6、违反“机动车停放管理规定”的处罚:一次给予警告,二次没收押金100元,三次收回车证,禁止入校并处罚金500元,取消下一年度办证资格。

7、非办证人驾驶车辆或停车证与驾驶车辆不相符的,发现后收回车证,禁止入校并处罚金600元(含押金100元),且取消下一年度办证资格。

8、办证条件通过审核,保卫科通知办证人,办证人至综合楼前台缴纳押金,交回2018年停车证,认真阅读并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领取2019年停车证。

9、停车证押金需以人民币现金方式缴纳。

10、办证时间:20194月11日至20194268:00-18:00,逾期不予办理。

11、自2019427日起,2018年度车证作废,禁止持此证入校。

 

北外附校安委会

  2019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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