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报修与维修规定

作者: 时间:2011-05-05

一、工程维修部的职能和维修项目:

1、保障水、电供给,水、电安装和维修项目。掌握现有的市水、电政策法规,协调市水、电管理部门关系,规范学校及周边用水、用电秩序,保障我校教学、科研、生活正常供水、供电需求。

2、主要服务项目:维护校园供电线路、供水管路的畅通,维修办公区和宿舍室内水、电管路和线路,用水、用电设备、设施的维修,暖气设施的维修。承接单位水、电、暖设备工程的安装,维修弱电线路(电视、电话)及日常用品、用具。

二、报修与维修:

1、维修部以“实施兴教战略,质量为本,良好的服务”为宗旨,诚信、诚挚,竭诚为学校服务。

2、承诺:一般情况下,凡接到报修后20分钟内维修人员到场,在不影响师生正常生活、学习的条件下,在报修后24小时内完成维修工作,直到满意为止。

3、如果在报修后24小时内未到场修理或处理(特殊情况向您说明的除外),或维修人员态度不诚恳,工作马虎、质量等问题,可直接向工程维修部领班反映,领班责成维修人员向您道歉;假如您对我们的服务、质量还不满意,或您提出的合理意见不能落实或服务不到位、存有高返修率的项目等,您可向物业管理中心投诉(内线:7968;外线:7016);如果在为您服务期间,其他地点发生紧急抢修任务时,工程部会向您说明情况,以紧急抢修为重点工作,紧急抢修任务完成后再继续完成对您的服务,期间给您带来的不便请您谅解。

4、如您报修的项目有影响他人学习、生活的,要提前报修,工程部会安排在课间或周末维修、安装。遇有使用特殊材料的或新装项目,均由申报人向有关部门领导申请,经批准并购买后,维修人员会尽快给予维修、安装。

5、在维保期间的维修项目,必须由原施工、安装单位出工、出料进行维修,我部或其他有关部门负责与相关单位(厂家)联系。

6、涉及工程部维修范围之外的项目,值班人员将会告知您相关维修部门及联络事宜;经我部现场查看,鉴定认为非自然原因损坏,需要报物业资产办协调,待资产办通知后,我部负责修复。

4——6项内容不保证在24小时内解决。

7、紧急故障直接电话报修:如断电、严重跑水、线路短路、火灾、燃气泄露等,并详尽事故部门、地点。

8、日常维修可以电话报修,但最终以书面报修单为准。为明确各方责任,各维修事项均由报修人员详细填入报修单,报修单上必须将工作地点、维修内容、申请部门、申请人、时间等明细填写清楚,报修单直接交由工程维修人员,所有报修均应有报修人或其指定人员跟随维修,直至维修完成并签字确认,否则一切后果由报修人负责。

9、报修电话:82747707

82747004(夜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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