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外附校换锁及钥匙管理规定

作者: 时间:2011-05-05

1、查明损坏原因,非自然原因损坏的,须报物业管理中心资产部先行处理,待工程部接到更换通知并收到交款收据后再给予更换;若为自然磨损损坏,可以直接更换新锁。

2、换锁后的钥匙交接:综合楼——交前台2把,交办公室1把存档。其他部位——换锁后的所有钥匙全部交到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复制、分配,所有旧锁钥匙由办公室负责收回。交接到任何人的钥匙都必须在维修单据上签字认可,工程部拿回维修单上联,下联交予验收人员保存。

3、综合楼的钥匙复制由公寓部主管负责,其他部位钥匙均由物业管理中心资产部相关人员负责复制,经手人员必须详细填写钥匙复制登记表。其他任何人无权复制任何部位钥匙。

4、学生教室的储物柜钥匙,由班主任指派或学生自己到工程部配置,经手人要详细的填写钥匙复制登记表。费用直接交工程部,由工程部交学校财务室。如需换锁,必须到财务室缴费,收到相关收据方可更换。

附表:

学生班级储物柜

时间

班级、

钥匙号

配置原因

数量

金额

姓名

备注

其他部位

时间

部位

配置原因

数量

金额

经手人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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