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作者: 时间:2016-10-18

近段时间,经常发现校园内出现学生遗失的物品,特别是被丢弃或遗忘的校服,在操场、过道甚至垃圾筒旁、顶棚上等处时有发现,这些物品即使遗失在显眼处,也少有人问津并帮助处理,这显然有悖我校的良好校风,并对我校教职工在家长中的良好口碑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为此,学校就学生遗失物品的收取、归还等事项,对全体教职工提出以下要求:

1、请各校区、宿管中心分别落实班主任、生活教师,教育学生爱惜自己的物品,将“管理自己的物品”作为训练学生良好生活习惯的内容之一。要教育学生体谅家长的困难,例如,从网上购买校服要花费家长时间和精力;教育学生自己的失物要及时去寻找,不能“一有遗失就冲家长要”,况且有些物品例如教材、读本遗失,一时将难以找到,会影响正常的学习。

2、学校决定由“家长接待中心”承接受理学生遗失物品事务。全面实行发现学生遗失物品“首见首捡制”,凡学校教职工发现学生物品遗失的,“首见者要首捡”,然后自己或叫学生送交“家长接待中心”,由工作人员登记入册。各校区要通知全体学生,凡有遗失的物品在遗失处不见的,到“家长接待中心”了解是否有捡到送达的,以及时减少损失。

3、各校区要教育学生捡到物品时,上交教师或“家长接待中心”,教师接到学生上交捡到的物品要及时表扬,并随时转送至“家长接待中心”处理。

4、操场体育值班教师、管理员,操场清场时,要检查操场有无学生遗失的物品并及时捡送至“家长接待中心”,此项工作由中学体育教研组长、小学体育教研组长落实到各位教师及管理员。

5、请北外(附校)餐饮中心、物业公司、保卫处分别向餐厅工作人员、保洁员、安保人员传达此通知精神,培训发现学生遗失物品的处理程序,以尽量减少学生损失,同时协助校区更好地教育和训练学生。

以上主要涉及公共区域内学生遗失物品的处理,各校区、各部门人员在区域内部捡到的物品请自行寻找失主、妥善处理。

特此通知

校办公室

2016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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