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14-01-02
教育教学责任事故诫勉单
诫勉单位
(人员)
事故发生时间
诫
勉
原
因
部
门
意
见
签
发
人
收
备注:
1、此诫勉单一式两份,一份交诫勉单位(人员),一份由教务处留存。
2、只要核实惩罚原因属实,受罚单位无故拒绝签收将视为默认。
3、罚金由财务室统一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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