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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考教师准时到指定地点领取考试卷及答题卡袋,并在考场安排表领取试卷一栏签名。清点试卷及答题卡份数,核实是否和本场考试名单上的人数相一致,并多一至二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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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考教师进入指定考场组织学生候考,在黑板上写明考试科目、时间、大题数、试卷页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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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提醒并检查考生在试卷上和答题卡上填涂、考号、姓名、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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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试结束前30分钟内考生不得离开考场。30分钟之后方准交卷离场。
3.迟到30分钟以上的及无故不参加考试的考生按旷考处理,记录考场记录单。
5.监考人员不读题,对试题内容不得做任何提示性解释,不驻足观看学生答题。如考生对试题印刷等提出疑问,应由主考教师答复。
6. 监考教师须严格执行考场规则,在考试期间须加强巡视,如发现学生有作弊企图,应及时给予警告制止,对已构成舞弊事实的学生,注意收集证据,对违反考场纪律或作弊的考生,要做好记录。
7.监考人员应轮流站立监考。监考时不得离开考场,不带手机进入考场、监考过程中不阅读书报、做题、批改试卷,或者做其他与监考无关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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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醒考生考试结束时间,并提醒考生再次检查试卷及答题卡上个人信息是否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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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收齐并清点试卷、答题纸、答题卡的份数与实考人数一致后方可允许考生离场。
3.把考场记录单与答题卡一同装入答题卡袋中,与试卷、答题纸一同交回到考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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