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作者: 时间:2014-01-07

(2013—2015年)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相关要求,明确未来三年海淀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目标与任务,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育人为本,遵循中小学生生理、心理发展规律,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心理发展任务,运用心理健康教育的知识理论和方法技能,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培养中小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促进学生身心和谐发展。

二、工作原则

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要以学生发展为根本,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1.科学性:依据中小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心理健康教育规律,科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切实提高学生心理素质和心理健康水平。

2.差异性: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根据不同学生的心理需求,开展形式多样、针对性强的心理健康教育。

3.发展性: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顺应学生心理发展特点和规律,充分挖掘学生心理潜能,促进全体学生身心发展。

4.主体性:注重学生自主成长,充分调动学生的主体性,引导学生关注自身心理健康,培养学生自主维护心理健康的能力。

5.整体性:注重不同发展阶段心理健康教育内容的相互衔接和不同教育形式的有机联系,整合教育资源,全面实施心理健康教育。

三、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

未来三年,海淀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要以积极心理学思想为指导,探索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有效模式,创造性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努力构建具有海淀特色的中小学积极心理健康教育内容体系、操作体系和评价体系,全面提升海淀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质量和水平。

具体目标:

完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大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管理力度,规范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将积极心理学思想引入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研发中小学积极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体系,探索积极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实施方式。

­创新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模式,依据中小学生心理发展特点,探索有效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方式。

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研究,建设海淀积极心理健康教育体系,引领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发展。

加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心理健康教育服务网络建设,优化心理健康教育环境。

创建区级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校,充分发挥示范校的引领作用,推动区域心理健康教育科学发展。

四、工作任务

(一)完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制度

健全心理健康教育组织机构,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制度建设,促进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深入发展。

健全心理健康教育组织机构成立海淀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指导、协调、管理全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设立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与指导中心,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研究,指导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实践。各中小学成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小组,由校长直接领导,德育、教学、管理等职能部门相互配合,共同实施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制度制定《海淀区中小学心理辅导室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海淀区中小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办法》、《海淀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方案》、《海淀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评估标准》,规范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实施细节,保证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有章可循。

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督导评价依据《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修订)》和《北京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督导评估体系,制定心理健康教育督导评估指标,不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专项督导。

(二)构建积极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体系

加强积极心理健康教育校本课程体系建设,实施积极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全面打造幸福课堂。

建设积极心理健康教育内容体系。区教科所将开展24种积极心理品质本土化实践,明确不同阶段学生积极心理品质培养重点,构建积极心理健康教育内容体系,指导学校积极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研发积极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学校依据区域积极心理健康教育内容体系,以培养学生积极心理品质为主线,研发中小学积极心理健康教育校本课程,形成积极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体系。

开展积极心理健康教育专题活动完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研修制度,每月至少开展1次区级积极心理健康教育专题研讨。各学校要定期开展积极心理健康教育专题活动,中学每学期不少于2次,小学每学期不少于4次。

(三)创新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方式

心理健康教育要综合运用学科渗透、体验活动、同伴互助等多种方式,激发学生情感体验,提高学生自我调适能力。

学科渗透积极心理健康教育在学科教学过程中,关注师生情感互动,充分挖掘、利用学科教学中的积极心理健康教育因素,适时进行引导教育。探索有效的课堂教学策略,激发学生学习动机,引导学生主动学习,减负增效,优化学生学习体验。

开展积极心理健康教育体验活动学校要充分利用班团队活动、文体活动、综合实践活动和戏剧教育活动等载体,广泛创设积极心理健康教育体验情境,培养学生积极心理品质。

探索互助式积极心理健康教育模式学校要广泛组建多种形式的学生社团,充分发挥学生主体性,积极开展社团活动,引导学生展示自我、同伴协作、交流学习,培养其自我教育能力。

(四)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大力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专业教师队伍建设,开展对德育干部、班主任及学科教师的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建设以专业教师为主体,全员参与的心理健康教育师资团队。

配备心理健康教育专业队伍。加大专业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引进力度,全区中小学按师生比1:500的比例配置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完全中学和职业高中每校至少配备2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初中每校至少配备1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小学每个学区至少配备3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全员培训设计全体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内容,并将其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培训计划,每学期开展2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专业技能培训,每学期开展1次对德育干部、班主任及学科教师的心理健康教育普及化培训。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校本培训,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面向全体教师的心理健康教育培训。

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志愿服务队伍建设。按年度组建海淀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志愿服务队伍,调查学校心理健康教育需求,开展针对性下校服务、指导。着力推进心理志愿服务队社区服务制度化、常态化,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心理健康教育社区宣传活动。

关爱教师心理健康。区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与指导中心将进一步完善专家资源库,组织专家深入学校,开展教师心理健康辅导活动。研发教师心理健康指导用书,增强教师自我调适能力。学校要高度重视教师心理健康问题,将教师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强化人文管理,营造适合教师健康成长的工作环境。

(五)健全心理健康教育服务网络

加强心理健康教育辅导平台建设,促进学校与科研院所、社会机构的协同配合,整合心理健康教育资源,服务师生健康成长。

加强心理健康教育辅导中心建设完善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与指导中心工作机制,定期开展电话咨询、网络辅导、心理调试、师资培训等心理服务。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辅导中心要指定专人负责,建立中心工作制度及细则,规范工作流程,加强辅导人员职业道德与专业技能培训。建立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与指导中心和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辅导中心的工作联动机制,每学期举办1次心理辅导工作交流活动。

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网络资源建设完善海淀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网,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在线咨询、心理征文等网络活动,促进心理健康教育资源共享。有条件的学校要开设校园心理健康教育网,面向全体学生、教师和家长,定期开展网络心理健康教育。

整合心理健康教育优质资源充分发挥海淀区教育资源丰富的地域优势,整合科研院所、知名高校、社会机构、社区优质心理健康教育资源,开展心理健康教育领域的师资培训、家庭教育指导等合作,构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智力支持系统。

(六)营造幸福校园文化氛围

将积极心理健康教育渗透到校园文化建设之中,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创建活动,创设有利于师生身心健康成长的积极心理文化环境。

加强幸福校园文化建设坚持以师生发展为本,加强学风、教风和班级文化建设,营造安全、积极、和谐、幸福的校园文化氛围。

广泛开展校园文化活动。充分发挥校园文化活动的育人功能,尊重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挖掘社团活动、少先队活动、节日庆典活动的心理健康教育因素,引导学生学会做人、学会生活、学会发展。

(七)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课题研究

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研究,广泛开展心理健康教育领域学术交流,提炼并推广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成果,促进心理健康教育科学发展。

加大心理健康教育研究力度增加经费投入,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区教育科学研究规划,学校要积极申报各级各类心理健康教育课题,开展中小学生命教育、积极心理健康教育等群体课题研究工作。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校本研究,每校至少承担1项心理健康教育研究课题。

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经验交流。坚持经验传播与学术交流并重,完善科研学术交流机制,区教科研部门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心理健康教育研讨活动,每学期学校至少组织1次心理健康教育专题研讨、案例交流等学术活动。

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成果提炼。学校要注重心理健康教育经验的总结、提升,不断提炼心理健康教育理论及实践成果。区教科所每年开展1次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教学案例、活动案例、论文的评选活动,每三年召开1次优秀成果推广会,发挥典型经验的带动作用。

(八)创建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校

加强心理健康教育评估考核制度建设,定期评估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开展区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校评选活动,提高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水平。

加强心理健康教育评估考核。根据《海淀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评估标准》,对区内所有中小学进行达标验收,每年组织1次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评估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校长工作考核范畴。三年内所有中小学全部达到区级合格标准。

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校评估制定《海淀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校评选办法》,内容包括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机制建设、课程建设、辅导室建设、队伍建设、文化建设、活动开展及经费保障等方面,每年组织1次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校评选活动,三年期间共评选25-30所区级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校。积极推荐区级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校参加北京市、全国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校创建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完善组织领导,把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作为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任务

区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将进一步加强领导,协调行政、教科研、督导培训等部门,统一规划,协同配合,确保行动计划有效落实。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强化“一把手”负责制,结合学校实际,认真学习落实行动计划提出的各项任务。

(二)加大经费投入,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发展提供物质保障

区教委将根据工作需要,加大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经费投入,设立心理健康教育专项经费,并纳入年度预算。学校要专款专用,将经费用于心理健康设施完善、课程建设、师资培养和教育研究等师生受益的项目上,要求中小学生年度心理健康教育经费人均不低于15元。

(三)健全激励机制,确保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实现预期目标

加强对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监督、考核、指导,健全激励机制,调动学校主动性,促进学校在心理健康教育领域不断变革创新。对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予以表彰,推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深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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