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北外附属外国语学校采购管理办法

作者: 时间:2017-05-22

北京市北外附属外国语学校

采购管理办法

(2017年3月28日)

为了严格管理和控制采购物资的质量和价格,规范采购管理行为,堵塞采购环节的漏洞,有效降低成本,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采购管理要严格遵循以下原则: (一)决策民主化; (二)操作透明化; (三)权力分散化; (四)采购规范化; (五)效益最大化。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大宗的采购及各类物资(设备)采购,临时性应急购买的物品除外。

三、采购方式

(一)采购金额在2000元以下,无协议供货单位的,可由申请部门、校区自行询价采购,须有三家以上供应商报价,在权衡质量、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资信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确定供货商及价格,报校长审批。

(三)采购金额在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无协议供货单位的,成立临时采购小组以校园网发布公告形式招标采购,由财务、资产、法务、总务、申请单位等共同参与,在权衡质量、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并做采购会议纪要,确定供应商或服务商、商品价格,签订供货或服务协议。

(四)凡大宗或经常使用的材料,如清洁的物资、办公用品等都应通过北京外国语大学或第三方招标公司公开招标。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经北京外国语大学招标办授权,可由北外附校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招标。采购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由北京外国语大学招标办代为招标。

(五)我校食堂委托北京外国语大学后勤管理处饮食服务中心代管,原材料及相关用品的采购按照北京外国语大学后勤管理处有关规定执行。

(六)我校涉及特定工艺及专利技术采购的按相关规定程序办理。涉及教材等教委有相关要求的,按照教委要求执行。

四、采购要求

(一)、严格执行询议价程序,保留询议价资料。

(二)、合同会签制度,填写合同审批单。

(三)、验收制度,采购物资质量、数量等问题根据合同要求完成。

(四)、一致性原则,定购的物资或服务必须与申请所列要求规格、型号、数量相一致。

五、内控监督

在采购招标、采购询议价、合同签订和采购结算过程中,除申请部门人员参与外,财务、资产、法务部门同步参与。对在采购过程发生的违反制度的行为,将有对有关责任人提出降级、处罚、开除的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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