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名称:北京市北外附属外国语学校(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名称: (以下简称“乙方”)
一. 目的
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场所的安全、卫生环境,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定本施工协议。
二. 施工项目: 改造工程
四. 施工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五. 协议内容:
1、乙方进校施工,须经甲方领导同意,并指定施工负责人,施工现场设立安全监督员,便于施工过程中的协调、联系。同时,在不影响甲方安全及教育教学的前提下,甲方需为乙方提供施工便利条件和服务。
2、乙方施工前,必须经甲、乙双方安全监督员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与甲方签定《施工安全协议书》,安全协议书未签订的,工程项目不得开工建设;乙方获得甲方工程项目后不得转包给其他施工队,如甲方确认工程项目有转包事实,甲方可要求停工或取消乙方施工权利,另找施工单位合作;
3、开工前,施工作业区域、安全防范措施和动火作业申请须经甲、乙双方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审查通过;
4、 施工人员进校施工须穿戴相关的劳保用品,特种作业人员还必须携带特种作业操作证,便于甲方安全管理人员和上级主管领导检查;
5、乙方应在施工区域设置明显标志,对于时间较长的集中性施工项目要做封闭处理,施工人员应在施工区域内活动,不得随意进入非施工区域,甲方人员有权随时检查;
6、 施工队伍的安全防护器材必须配置到位,安全措施得力,否则将不得开工作业;施工中因违章操作等原因造成意外的人身伤害或事故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7、施工过程中如需使用水、电时,施工单位必须填写申请单,经甲方领导同意,由专业人员指定接水、电地点,电器线路和管路连接规范,并由施工单位安装合格计量仪表后方可使用,所需费用由施工单位负担;
8、 施工过程中如需动火作业,应根据动火级别由施工单位向甲方有关单位、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并确认达到动火条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动火作业过程中甲乙双方必须指派安全人员在现场监护;
9、 施工车辆进入特殊场地(如操场)前必须装有防火帽,校内车速不大于5km/h,出校必须经门岗值班人员检查,出具经甲、乙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签字确认的出校物品放行单,方可出校;
10、 施工过程中甲方实行多级别全方位监督检查制度。甲方有权随时进行检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或责令施工队伍停工整顿;
1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当天产生的垃圾尽量当日清理干净。施工结束后,乙方应对施工现场彻底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清理出的垃圾不能随意堆放在甲方管理的场地内,否则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罚款,金额为500—1000元/次。对外发生的污染、交通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负责;
12、其他要求:
1)施工人员不得私自动用校内与施工无关的任何设备设施,如查实有私自动用的,每次罚款200元;
2)乙方做到文明施工,施工现场的地砖、草坪等在施工完毕后要恢复原有状态,不可造成次生污染,否则由乙方负责更换,费用全部由乙方支付;
3)禁止在校园内吸烟、酗酒、滋事,如查实有此行为的,每人每次罚款100元;
4)施工人员着装得体,用语文明,第一次口头警告本人并告知乙方负责人,发现第二次此类问题时每人次罚款50元并书面通知乙方;
5)任何施工项目不得影响教育教学的正常进行,经劝告无效的停工整顿;
6)如乙方借用甲方的设备设施、工具等:需提供书面借据;必须规范
使用,因使用不当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归还时的设备、工具状
态必须完好无损,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7)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火灾、施工机械设备损坏、违章作业不听劝告、施工现场脏乱差及类似情况的,必须停工整顿,因此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8)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乙方责任的安全事故及以上所述内容,扣除相应数额质保金。
六、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含国家或行业安全技术标准)、以及甲方工程项目安全技术要求和需要,必须达到专业质量检验评定的优良以上等级。因乙方盲目蛮干、只求速度不按操作规程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安全技术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之材料浪费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工期不予顺延。
七、其它:
1)若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终止本安全协议,除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3%的违约金;
2)若乙方违反本安全协议之上述有关约定,不按工期竣工、质量达不到设计规范或安全技术要求、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以及发生其他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清场,乙方对该行为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予以赔偿。
十、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该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负责施工之项目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并竣工结算后,即告终止。
甲方:北京市北外附属外国语学校 乙方:
(公章) (公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