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病毒防范制度

作者: 时间:2014-01-02

1.信息网络管理员负责计算机病毒防范工作,并及时升级病毒库和杀毒引擎,定期进行病毒检测。

2.电脑操作员在工作中发现计算机有被病毒感染的迹象或因计算机病毒引起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瘫痪、程序和数据严重破坏等重大事故时,

应及时向系统管理员报告,并保护现场。

3.所有办公电脑都必须安装全省统一的趋势防病毒软件,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关闭或删除系统内的病毒防火墙,以免电脑系统感染病毒,

影响网络安全和日常工作。

4.载入办公网络电脑的软件系统安装前应进行病毒检测,禁止运行未经病毒检测的软件。

5.禁止在办公电脑上安装游戏软件、上色情网站以及非法软件。

6.经远程通信传送的程序或数据,必须经过检测确认无病毒后方可使用。

7.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制作和传播计算机病毒,不得发布虚假的计算机病毒疫情。

8.各电脑操作员在计算机病毒防治工作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不得故意输入计算机病毒;

(2)不得向他人提供含有计算机病毒的文件、软件、媒体;

(3)对在互联网上接收到来历不明的电子邮件,不要打开其附件,防止受到计算机病毒的攻击;

(4)从互联网上直接下载的软件和浏览器插件要有可靠来源,因其可能有破坏性程序,必须对此严加防范;

(5)及时检测、清除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病毒,无法清除的,应当迅速采取隔离、控制措施,保护现场和相关数据,并及时向系统管理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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