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外附校 驾驶员岗位职责

作者: 时间:2014-01-02

1、服从学校总务处的领导,作好附校的交通运输工作。

2、自觉遵守附校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及北京市的有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3、按照‘定(派)车单’执行,遵守时间,不得迟到和提前出车。

4、仪表仪容应符合附校的要求(穿校服),举止文雅,态度和蔼,礼貌待客,精神饱满,着装整洁,不论是非,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

5、遵守交通规则,注意行车安全,严禁酒后驾车,严禁超速行驶,禁止开斗气车,杜绝超员超载行,杜绝疲劳驾驶。如有违章造成的交通罚款,个人负担,附校不予补偿。(情节严重者学校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6、自觉遵守附校的“车辆使用及管理规定”,积极完成领导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7、驾驶员出车前应做好一切准备工作(含加油、擦车),并按出车时间提前5(夏季)—10(冬季)分钟到位,发动好车辆及检查车况,保证途中行驶正常。

8、平时爱惜保养,保洁车辆,禁止违归操作,禁止人为故障发生。

9、进修用车无须用车部门领导签字,按常规执行即可,其他用车不经领导(含值班领导)批准或没有“定、派车单”严禁司机私自出车,否则将受到处罚。

10、非上、下班时间搭乘校车离校人员,司机应检查和收取由部门负责人开具的乘车单,无乘车单者不准离校。

11、违规处理:

1违反1—4项规定者,每次罚款30元

2违反6—10项规定者,每次罚款50元

屡次违反规定者予以辞退。

北外附校

201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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