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非专业电气工作人员,严禁乱动电气设备。
2. 各操作人员使用电气设备时,必须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电工的安全技术指导。
3. 新考取电工操造作证的人员必须由正式电工带领方可参加电工作业。
4.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指派无电工操作证人员进行电气设备的安装、维修等工作,不得指派超越范围的工作。
5. 及时提出有关安全用电的合理意见,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违章操作。
6.在各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就暂设用电问题提出方案,并画出平面图,在各道工序或单项任务的安全交底中,应填写必要的安全用电内容。
7.专业电工必须认真执行各项有关规定和规程,自觉抵制来自任何方面的违章作业指令。
8.专业电工有权制止一切违章操作及违章用电行为,必要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9.专业电工应端正工作态度,主动配合用电单位共同完成各项生产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