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品借用、归还制度

作者: 时间:2011-03-31

借用人到库房管理员处办理借用手续,登记时需写明所借物品名称、数量、借用时间及借用人的姓名、年级或部门。

借用物品包括:整理箱、空调遥控器、扫雪工具、指示牌、展板等。

借用物品必须按期归还,具体归还日期:

1、学校有特殊规定的,按学校的制度执行。如空调遥控器,学校规定在每年的5月1日至5月15日领用,9月15日至10月1日归还。

2、视借用人需求,双方约定归还时间。

逾期未归还者,库房管理员督促借用人归还所借物品,如三次提示后仍未归还,视其借用物品丢失。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将未归还借用物品的教职工名单上报财务,财务将从其工资中按所借用物品原价扣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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