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11-04-02
1、总务处印章由物业中心办统一管理。
2、需要盖章的报告、公函、信件或有关材料内容必须符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经物业主任审阅合格后才可加盖,否则,一律不盖。
3、盖章时,一般应由监印人亲自加盖。使用印章要坚持原则,严格按制度办事。坚持亲自动手盖章,一般情况下不得让他人掌印。如遇重大事项或需将印借出时,必须请示物业主任审批。
4、印章应严格保管,用后加锁保管,严禁随便放在桌面或带出室外。
5、印章要注意保护,随时清洗,保证印章的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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