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淀区及北京外国语大学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2013年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已经开始(含海淀区职称、校内职称),现将教师系列职称评审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已同北京市北外附属外国语学校签订劳动合同或与北京外国语大学签订聘用合同的教师。
(北京市户口的教师通过学校评审后,直接申报海淀区;非北京市户口的教师通过学校评审后,直接申报大学。)
符合《中小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条件》规定的在聘教师(详见京人发〔2004〕37号)。
1、仔细阅读《中小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条件》,并根据《职称申报材料目录单》准备相应材料复印件。
2、4月12日之前,本人持相应材料到主教楼207领取纸质版《申报表》及《填表说明》、《学科列表》、《职评人员名册》电子版,并进行材料初审及登记。
3、4月15日之前,填写完成并报送纸质版《申报表》及电子版《职评人员名册》至主教楼207陈晨老师处。电子版报送名称格式为海淀区(校内)-学部-职称-姓名,例如:海淀区-小学-高级-语文-张三。
4、申请海淀区同一职称级别认定的教师,持职称证书及户口簿复印件,进行材料初审及登记,报送电子版《职评人员名册》。电子版格式同上。
学校办公室(主教207) 陈晨(电话:82747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