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外附校小学部调课制度

作者: 时间:2014-01-02

北外附校小学部调课制度

为了保证学校教学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使教学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减少随意调课的现象,特制定本制度。

1、教师个人不得私自调课。个人因事、因病请假(请假条按程序另行审批)或因公外出需要他人代课,都必须至少提前半天填写《代课申请单》,报年级组长批准,年级组长批准后应在《代课统计表》上进行登记;科学、艺术组的老师调换课,应将《代课申请单》先交至本组教研组长审批,如需年级组的老师代课,再持教研组长签字后的申请单找年级组长审批,教研组长和年级组长都要在本组《代课统计表》上进行登记。

2、教师如果是跟其他老师换课,则两位老师要分别填写《代课申请单》,由组长按程序审批、登记。

3、教师因无法预知的突发状况无法来校填写申请单时,半天以内,要打电话向年级组长请假,并发送短信说明请假时间和需代课的班级及课节,返校后,要立即补齐《请假条》和《代课单》,未按此程序办理者;半天以上不能来校者,家属或代理人要到学校代办书面请假手续。未按上述程序办理者,记二级教学事故一次。突发状况造成的不能上课,由年级组长安排他人代课并登记在《代课统计表》中,并且原则上不安排回补。

4、年级组长和教务人员要加强巡课,凡在巡课过程中(或由他人举报)发现未经批准私自调调课的现象,调课和代课老师均记教学二级事故一次,同时扣除两位当事老师该节课的课时薪酬。

5、未经年级组长安排,发生私自调课,代课老师又因故未上课者,调课老师记教学一级事故一次,并扣除该节课双倍课时薪酬,代课老师无责任。

6、任何教师发现班级正常上课时间内无老师现象,都应第一时间报告年级组长或教务,及时报告者奖励1课时薪酬(缺课老师扣除双倍课时薪酬),知情不报造成班级内无教师现象持续者,记教学二级事故一次;年级组长或教务得到报告后要立即安排其他教师进班,未及时安排者,记教学二级事故一次,进班教师获得1课时薪酬。

7、年级组长和科任教研组长每周五下午将本组当周内发生的调换课情况及教学事故情况上报给教务,由教务统一汇总后,次周周一早上上报给小学部主管校长。

8、每月工作量统计时,年级组长和科任教研组长要依据每周上报的《代课统计表》增减每位相关教师的课时工作量,教务也要根据每周汇总表进行核实,未填入统计表者,不得计入《浮动薪酬报表》。

9、因年级组长、教务失职,本项工作出现差错(但未造成班级内无人上课严重后果)者,分别记责任人教学二级事故一次;造成无人上课严重后果者,记责任人教学一级事故一次。

10、本制度自2013年9月1日起实行。

Copyright @ BFSU. 北京外国语大学版权所有.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号/19号    邮编:100089  Supported by BFSU I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