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家校沟通,及时、有效、妥善地处理突发事件,明确工作分工及流程,保障教育教学的正常进行,特制订小学部家校纠纷处理制度。
1.以班级为单位,采取班主任负责制。以电话、电子邮
箱、飞信、微信等形式,建立有效沟通平台,与家长进行密切而积极有效的沟通。实行年级组长负责制,年级出现异动时,年级组长全程参与事件处理并第一时间报小学主管校长。
2. 按投诉内容,班主任及时回复,年级组长掌握动态。
3. 处理情况、信息反馈每周汇总至学部(教学投诉汇总至教学办,其他投诉汇总至德育办)。每周通报小学主管校长。
1. 组成处理投诉事件领导工作小组,学部主任任组长,学部副主任任副组长,年级组长为执行组长,班主任为组员。
2. 年级组长、班主任就家长投诉内容迅速展开调查,做出书面记录,并第一时间将调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经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迅速将书面材料报校办备案并报告校长。调查结果及处理意见经领导小组审阅无异议后由年级组长尽快反馈给家长。
3. 年级组长、班主任继续跟踪事件处理进程,并及时向工作小组报告。
4. 事件全部处理完毕后,工作小组将书面资料汇总至校办及小学教务处存档。
如遇家长聚集围攻学校等突发事件,则采取以下工作流程:
3.年级组长带领班主任接待投诉家长,记录投诉内容。
4.如遇恶性事件,则留下两名家长代表联系方式,告知家长校方会约见家长,尽快回复。(依据:国家信访条例:三人以内;回复时间三日以内)。
5.如遇恶意纠纷,第一时间通知校办,由校办通报校长。
6.通知保安,加强安全防范,尤其是南门、南北通道。如有拉横幅、冲击校园、肢体冲突等恶意行为,立即报警。
1.家长要求与校领导对话,必须派代表,否则校方有权不接待。
3. 对投诉教师的案例,如教师有教师资格证,经学校业务考核进入工作,没有发生体罚学生等违纪事件,则无特殊情况无权剥夺教师的工作权利。
4. 学校有严格的考评机制,一学期五次评价考评,对于业务表现不尽人意的教师,学校将采用戒勉谈话等方式,帮助其教学改进。如时间不够一学期,一般情况下不能断定一个经考核进入学校的教师是不合格教师。
5. 家长无权干预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可以提意见,但不能强行干扰。告知坚定不信任学校的家长,可以选择离开。
6. 向家长强调,学校会重视家长的意见,校领导会到班听课,加强监控,若经考核发现教师确实不值得信任,学校会采取措施。家长必须信任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