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外附校小学部青蓝工程实施方案

作者: 时间:2014-01-02

北外附校小学部青蓝工程实施方案

为了创设一个互帮互助、共同提高的良好工作氛围,充分发挥骨干教师和优秀教师的辐射带动作用,通过建立师徒关系,以“手把手,传、帮、带”的形式,尽快提高小学部年轻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班级管理水平,从而从整体上全面提升小学部的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小学部青蓝工程工作小组

组 长:于 苒

副组长:赵玉玲(教学类)、李明明(德育类)

组 员: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

领导小组职责:

1.为青年教师选配合适的指导老师,督促落实师徒结对。

2.负责对青蓝工程工作进行考核评定和先进表彰。

二、青蓝工程参与对象

被指导教师(徒弟):凡相关工作经验不足两年的青年教师,必须参加青蓝工程;两年以上、五年以下相关工作经验的青年教师,视情况自愿参加青蓝工程,教研组长可以提出建议。

指导教师(师傅):主要由各学科骨干教师及有经验的优秀教师担任。具体由教研组组长推荐,结合被指导教师的意见,领导小组审核批准。每个指导教师可以带1-2个徒弟。

三、青蓝双方的职责和义务

(一)教学类指导教师承担的责任与义务

1.教书育人,爱岗敬业,严格执行教学常规,在师德、业务等各方面为徒弟树立榜样。

2.关心徒弟的成长,向徒弟介绍教学经验,提供教学信息。指导徒弟制定合理的教学计划和成长计划,帮助徒弟解决教学中出现的各种困难。

3.对徒弟的备课进行精心指导,开学初及时的审阅徒弟的教案,不合格教案一律不允许进课堂。每学期重点指导出2节精品教案,要在徒弟的教案上留下指导意见。

4.每月至少听徒弟新授课2节,在听课本上认真记录,写出书面评价,并及时将意见与建议反馈给徒弟。

5.每学期指导徒弟上1节校内公开课,从备课、试讲、复备到正式讲课,要全程跟踪指导,并在徒弟每次修改的教案上留下指导意见;听课后,要对徒弟的课进行较详细的分析和评价,记录在听课本上。

(二)教学类被指导教师承担的责任与义务

1.认真钻研教育教学理论,严格执行教学常规,尊重指导教师,主动争取师傅的帮助,虚心学习,有疑必问。

2.学期初,制定具体的个人成长目标及计划。

3.每学期听师傅的课至少8节。要认真写好听课笔记,并将每次听课后的感想和收获附在听课记录后面。

4.每学期在师傅的指导下上好一节校内公开课,课后要认真进行反思,并写出一篇教学案例或教研叙事。

5.每学期结束前,要写出本学期的成长总结。

6.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对师傅的工作提供辅助。

(三)德育类指导教师承担的责任与义务

1.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在师德及业务等各方面为徒弟树立榜样。

2.关心徒弟的成长,向徒弟介绍德育经验,提供德育信息。指导徒弟结合班级的实际制定班级的学期工作目标、工作计划,帮助解决班级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3.对徒弟的班主任工作进行精心指导,对徒弟的班、队会设计进行及时的审阅,每学期重点指导徒弟2份班会活动设计,并在徒弟的班会设计上留下指导意见。

4.每学期与徒弟进行4次以上的德育研讨,帮助徒弟解决管理班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合理建议并记录。

5.每学期指导徒弟上一节班会汇报课,并指导被指导教师结合实践写一篇德育论文或案例。

(四)德育类被指导教师承担的责任与义务

1.认真钻研教育学、儿童心理学理论,尊重指导教师,主动争取师傅的帮助,虚心学习,有疑必问。

2.学期初,制定具体的个人成长目标及计划。

3.在师傅的指导下,认真制订好学期的班级工作计划,并交师傅审阅。

4.认真备好每节班、队会,每学期现场学习师傅的班会、队会4次以上,认真记录并写出书面感想和收获。

5.每学期在师傅的指导下上一节班会汇报课,课后要认真进行反思,并结合实践写一篇德育论文或案例。

6.认真管理好所负责的班级的日常工作,每学期与师傅进行4次以上的德育研讨,主动向师傅请教在班级管理中遇到的难题。师徒研讨内容由徒弟进行书面记录。

7.每学期结束前,要写出本学期的成长总结。

四、青蓝工程的过程管理

1.每学年初,由教务主任进行青蓝工程的培训和动员。在尊重教师个人意愿的前提下,由教研组长、年级组长为符合条件的青年教师搭配合适的指导教师,并报青蓝工程工作小组讨论审定。

2.教师节前后,举行青蓝工程大会,举行“出师”仪式和新师徒结对仪式,并对上届青蓝工程实施情况并进行总结和表彰。已经“出师”的徒弟与原师傅的责任义务关系解除;新师徒结对仪式后,师徒双方即开始履行各自责任义务。

3.学期中,徒弟的公开课、汇报课相关信息要提前上报教务,青蓝工程工作组要指派相关领导或学科骨干教师进行听课、评价。评价结果作为评选“优秀师徒”和徒弟“出师”的依据之一。

4.每学期末,青蓝工程工作组要对师徒双方履行责任义务的情况进行检查,查看相关记录并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评选“优秀师徒”和徒弟“出师”的依据之一。

5.适时召开青蓝工程座谈会、专题讲座、业务交流会活动。

6.严格考评环节,发挥抓考评促过程的作用。

五、考核评价与奖励

1.“优秀师徒”的评选与奖励

(1)评选依据与方法:

①本实施办法第三部分中规定的师徒双方应履行的责任义务的所有文字资料(包括计划、教学或班队会设计、听课记录及评价与反思、案例或论文、总结等);青蓝工程工作小组对师徒双方履职文字资料的检查,按ABCD四个等级记录评价结果,其中A等级不得超过40%。本项目被评为A是评选“优秀师徒”的必要条件之一。

②徒弟的公开课或汇报课情况;青蓝工程工作小组听课后按ABCD四个等级记录评价结果,其中A等级不得超过30%,AB两等级之和不得超过60%。本项目被评为B及以上等级是评选“优秀师徒”的必要条件之一。

③徒弟的班级管理(德育类)情况;青蓝工程工作小组根据日常对班级工作的检查按ABCD四个等级记录评价结果,其中A等级不得超过30%,AB两等级之和不得超过60%。本项目被评为B及以上等级是评选德育类“优秀师徒”的必要条件之一。

④根据上述结果(教学类考核①②两项,德育类考核①②③三项),按30%的比例评选出“优秀师徒”(排名相同时,由工作小组成员投票进行表决)。

⑤师徒双方所在组的组长(包括备课组长、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可以根据对双方履职情况的日常观察与检查,对上述结果提出否决意见并说明理由,由青蓝工程工作小组集体进行审议。

(2)奖励办法:

①优秀师徒每学期评选一次,每年教师节前后青蓝工程大会上统一进行表彰并颁奖。被评为优秀师徒者,颁发奖金300元,其中师傅200元,徒弟100元。

②优秀师徒的评选,与其他评优活动互不冲突。

2.被指导教师“出师”的评定与奖励

(1)出师条件

①连续参加两年青蓝工程,且青蓝工程各项考核指标四个学期均达到B级及以上等级;四个学期的学部综合考评均达到称职及以上等级;同时,两年内家长听课评价未出现C级及以下等级,且没有出现过教学事故、家长投诉等状况,被指导教师可以申请“出师”;

②参加一年青蓝工程,且两个学期均被评为“优秀师徒”;两个学期的学部综合考评均达到优秀等级或者在校级以上(不含校级)教学或班主任竞赛中获奖;同时,一年内家长听课评价未出现B级及以下等级,且没有出现过教学事故、家长投诉等状况,被指导教师可以申请“提前出师”。

(2)“出师”评定

①每年6月底或7月初,由青蓝工程工作组负责审批被指导教师的“出师”申请或“提前出师”申请。原则上,对于“出师”申请,只要符合条件,即应批准通过;对于“提前出师”申请,应从符合“提前出师”条件者中,按不超过当年徒弟总数30%的比例进行审批。

②参加青蓝工程两年而未能被批准“出师”者,师徒双方协商是否续签师徒合约,如不续签,青蓝工程工作组应为被指导教师另行寻找合适的指导教师,重新参加下一届的青蓝工程。如被指导教师连续参加两届青蓝工程(合计四年)而未能“出师”者,青蓝工程工作组应调查原因,属于指导教师未尽职责者,要追究其责任;属于被指导教师个人原因者,应进一步考察其是否适任本职工作并采取相应措施。

(3)奖励办法:

①凡被批准“出师”者,在每年的青蓝工程大会上,参加“出师”仪式。

②凡徒弟“出师”者,指导教师可获得一次性奖励600元。

③同时带两个徒弟者,第一个徒弟“出师”时,指导教师可获得一次性奖励600元,第二个徒弟“出师”时,可获得一次性奖励300元;两个徒弟同时“出师”时,可获得一次性奖励900元;同一批的两个徒弟均“出师”以后,指导教师才可以参加新一届师徒结对仪式,带下一批新徒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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