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紧急重大事故的报告工作,确保学校和上级主管领导及时准确地掌握
并妥善处置紧急重大事故,使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点,特制定本制度:
一、遇有学生突发急病或意外受伤时,都要第一时间报告有关部门负责人及校长,不得延误
1. 第一发现人如遇学生摔伤、碰伤、烫伤、有少量出血或血肿,学生意识清楚且能自由活动的要及时带学生去医务室就医,由校医根据学生受伤情况决定是否去医院就医。
2. 由班主任电话通知家长并上报年级组长,年级组长上报德育部。
3. 年级组及德育部做好善后、安抚工作,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必要时要保护好现场)
4. 责任人填写事故报告,分析事故原因,落实教育措施和整改措施。
1. 如遇学生意识出现障碍、惊厥;手脚不能动,一碰就疼,疑似骨折或脱臼;大量出血等出发事件后,第一发现人第一时间立即拨打医务室电话告知校医(82747062、82747100)。学校医务人员在最短的时间立即进行抢救:紧急呼救120或组织人员急送就近医院。
2. 校医或班主任及时将真实情况通知家长电话通知家长并多头上报各校长及部门主任。
4. 学校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情况,如果是一般事故,应在24小时以内,如果是重大事故,应当立即报告。
5. 学校及时成立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及时调查事故的原因。
6. 学校做好善后、安抚工作,维护正常工作程序和社会稳定。
二、实行岗位问责制,各岗位负责人即为责任人,有相应的考核制度和岗位职责制度,必须尽职尽责,履行义务。
三、对未履行重大事故报告制度的人员,可根据情节轻重做相应处理,对不坚守岗位,不履行职责或工作不到位造成责任事故的要给与严肃批评或纪律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